針對營建工地,台中市府環保局要求大型污染源的工地,需勤加稽巡查次數,並輔導營建業者做好相關污染防制作業。(圖/臺中市政府環保局)
中市每月約有7,000處左右營建工地施作,所產生之逸散粉塵污染周遭環境,環保局針對轄區內前50大工地,每月定期查核,並提升查核頻率,統計108年1月至4月中旬,已查核3,686處次營建工地,其中因未符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及發現污染行為計有54處次(違反空污法11處、違反廢清法43處),均依法告發處分,精準掌握污染來源,有效防範逸散揚塵污染,以改善整體空氣品質。
依環保署「營建工程污染管制及收費管理資訊系統」統計,臺中市營建工地每月排放的TSP污染量在690公噸左右,而前50大工地的TSP污染排放量即占全市營建工地污染排放量的65.52%,顯示為了能有效改善空氣品質,除了要有系統性的管制策略外,在污染源掌握部分,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臺中市長盧秀燕整治空污主張「先公後私」及「先大後小」2大原則,故針對臺中市轄區公共工程加嚴管制,要求在裸露地及車行路徑的防制比例要優於現行法規外,並要求大型污染源的工地,需勤加稽巡查次數,並輔導營建業者做好相關污染防制作業。
市府環保局表示,營建業主針對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若沒有盡到督導管理責任,這些工程於施工期間產生的逸散污染物將隨大氣飄散,將造成環境污染並危害市民身體健康,故在查核過程中,若現場發現未符合營建工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或造成環境污染情事,即依相關規定予以處分,另營建業主及監造單位也應於合約編列足夠環保經費及訂定環境保護規範,以共同維護及改善空氣品質。
若民眾發現工地污染可撥打公害專線0800-066666或1999提出檢舉,環保局即速派員查處。如有任何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相關疑問,可上網至capc.epb.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防制方法或電洽04-22289111,環保局將會協助解答營建工程污染防制相關問題。(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