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災農損現金救助 期限內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記者蕭碧月、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9-03-25 18:04

市長黃敏惠苦農所苦 主持旱災農損現金救助暨農業資材補助說明會

今年1、2月久旱缺雨,造成荔枝、龍眼開花率偏低,影響農民收益。黃敏惠市長體恤農民,不忍辛苦栽種付諸流水,指示儘速完成現地勘查後,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爭取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農委會於3月19日公告:嘉義市為荔枝、龍眼等作物旱災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使農民了解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及申請方式,今(25)日邀集農事小組長及受災農民召開「108年1-2月旱災荔枝、龍眼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說明會暨農業資材補助說明會」,由黃市長親自主持,並說明農業機械及荔枝椿象防治資材等補助。

黃市長表示,臺灣以農立國,農業是國家發展、民眾生活及生態保育的根基;農業發展對糧食安全、農村就業、社會安定及生態保育皆具有相當程度的貢獻。可是,農民卻也是最弱勢的一群,看天吃飯的農民一遇天災可能就血本無歸,因此政府有照顧的義務及責任。因嘉義市本身不大,今年氣候異常,荔枝、龍眼的旱災農損原先沒有達到補助標準,但農民確實造成極大損失。市府建設處主動邀集各單位,也感謝農會、農試所、農改場、小組長及里長等幫忙一起勘查災情,農委會3月19日公告嘉義市有符合救助標準。補助雖然不多,但對農友是極大的幫助。市府也會持續努力,讓農民損失降到最低。

黃市長提醒欲申報旱災農損現金救助的農民,需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於期限內(至3月29日止)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則應檢附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並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請受災農民務必注意申請期限,逾期將不予受理。

最近荔枝椿象開始猖獗,除造成農產損失,也會對人體造成危害。為了提高荔枝椿象病蟲害整體防治成效,先前1月19日至3月14日已配合雲嘉南區域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用藥,也希望各位農民於5月31日前,也就是現在荔枝椿象大規模侵害期間能繼續配合用藥。為鼓勵大家共同防治荔枝椿象,今年防治資材由每公頃補助500元提高到2000元。各位農民5月底前都可至嘉義市農會辦理荔枝椿象防治資材之補助。

此外,為紓解農村勞動力缺乏問題,促進農產業升級,並支持農機產業發展,政府投入8億元經費,補助農民購置常用共16種小型農機具,包含中耕管理機、農地搬運車、動力施肥機、割草機、鏈鋸等,依實際購買價格補助三分之一。有購置小型農機需求的農民,請於今年10月31日前至農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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