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閩地區108年度自學進修國中、國小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17日舉行,台中考區於潭子國小與法務部矯正署台中女子監獄開設2考場,共計80人報名,其中,報考國中學力鑑定61人,國小學力鑑定19人,報考人應試通過鑑定考試後,將發給國中、國小畢業程度同等學力鑑定證書。
教育局表示,市府配合中央依據「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辦理失學國民自學進修國中、國小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鑑定考試。今年台中市考區於潭子國小與法務部矯正署台中女子監獄開設2考場,其中,台中女子監獄依往例設國中小學歷認證考場,鼓勵失學收容人自學進修並取得同等學歷證明,以利出獄後增進職場就業能力。
教育局說明,自學進修國中、國小畢業程度考試各科成績均以60分為及格、100分為滿分,全部考試科目均及格,或當次考試各科目均達50分以上,而總平均達60分以上者,發給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同等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如未符合發給通過證書標準時,但部分考試科目達60分以上,發給該考試科目及格證明書,以後報考本考試得免考及格科目,累計全部考試科目均及格時,再發給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同等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