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闖台豬肉製品再驗出4例帶非洲豬瘟 1/25起20萬罰款未即繳清禁入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9-01-24 22:00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24日表示,農委會防檢局畜衛所再從中國闖台豬肉製品中,驗出4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圖/行政院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中國近半年非洲豬瘟疫情嚴重,至今已有24省/市/區淪陷,鄰近的外蒙古也傳出疫情,若該病毒不幸入侵台灣,會帶來至少新台幣2千億元的經濟損失,且會嚴重打擊台灣畜牧養殖業、餐飲市場。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24)日表示,農委會防檢局畜衛所再從中國闖台豬肉製品中,驗出4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為進一步防堵民眾違規攜帶中國製豬肉製品抵台,農委會也宣布自明(25)日凌晨0時起,違規攜帶非洲豬瘟疫區肉品來台的外來人口,若被查獲且開單者,沒有當場繳交新台幣20萬元罰鍰就會拒絕入境。

農委會表示,防檢局畜衛所再次於中國豬肉製品驗出4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這是第15例至第18例陽性案例,前14個案例分別於107年10月31日、11月13日、11月30日各1例、12月12日2例、12月20日、12月21日及108年1月3日各1例、1月5日2例、1月10日2例、1月20日2例。

第15例是由防檢局新竹分局於1月14日快遞違規案件中採樣,是中國山東省生產的火腿腸;第16例也是新竹分局於1月17日採樣民眾主動寄送銷燬的豬肉乾(3只松鼠),是中國江蘇省所生產;第17例及第18例是由該局高雄分局於1月11日採樣來自天津旅客違規攜帶之香腸及紅腸(秋林里道斯紅腸),旅客部分已完成裁罰。樣本於18日寄達家畜衛生試驗所,經該所檢測再經定序確認,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顯示旅客自中國攜帶豬肉產品回國,傳播非洲豬瘟的風險極高。

農委會表示,第15、16例帶非洲豬瘟病毒的中國豬肉製品,是第一次在快遞違規輸入及民眾主動送至動物檢疫單位的檢體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案例,表示不論輸入途徑為何,只要是疫區生產的豬肉製品就有帶病毒的風險。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提醒民眾如持有來路不明肉品,正確的處理方式是送交防檢局各地分局由專業人員處理,經統計至1月22日止,各分局總計收到269件160公斤,均已收集包裝妥當後統一銷燬處理,避免疫病傳播風險。在快遞違規輸入部分,經統計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關務署查獲自高風險地區(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以快遞違規輸入豬肉產品移送防檢局裁罰案例計18件130公斤。

另有關外來人口自過去3年有發生非洲豬瘟的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經裁處20萬元(含以上)且無法當場繳清金額者,因豬肉類產品有高度傳播疫病風險,經認定為違禁物,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因此農委會宣布自明(1月25日)天凌晨0時起,違規攜帶非洲豬瘟疫區肉品來台的外來人口,若被查獲且開單者,沒有當場繳交新台幣20萬元罰鍰就會拒絕入境。

農委會也說,前述措施實施前已出境之未繳納罰鍰外來人口,將由防檢局於繳納期及催繳期滿時,分別行文內政部移民署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辦理拒絕再入境及簽證不予核發之事宜。外來人口排除我國國民、取得居留身分及中國地區人民停留期限達6個月以上者之人士。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提醒民眾,切勿自境外網購疫區肉品寄送台灣,未申報檢疫被查獲將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處罰相當重,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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