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湳所警員保護同仁依法使用警械,無人員受傷,劉嫌依竊盜罪、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
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於3日13時許,接獲新屋所員警來電,告知有一部上午剛失竊之馬自達贓車,經調員警閱「雲龍系統」得知該車在楊梅區交流道附近活動。
楊梅分局草湳所及新屋所組合警力於鄰近道路搜尋,最後於愛買大賣場4樓停車場尋獲該贓車,調閱監視器發現劉姓犯嫌帶家屬前往逛賣場。草湳所長柯智揚立即編排便服警力埋伏,劉嫌一上車立即以便車堵住贓車,但劉嫌仍駕車衝撞,警員蕭智文為保護駕車同仁,立即往右後車門、前保桿及後保桿各向下射擊1發,共射擊3發,順利迫使贓車停車。
劉嫌依竊盜罪、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草湳所警員保護同仁依法使用警械,無人員受傷,劉嫌依竊盜罪、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該嫌以贓車換贓車之手法竊取該馬自達自小客,另外新屋所調閱監視器再行偵破另一自小客併案偵辦,另劉嫌二級毒品陽性部分另行函送。
楊梅分局表示,各所通力合作案,鍥而不捨的追查「雲龍系統」,並且派員協助逐一搜索發現贓車,展現團隊精神打擊罪犯,保護人民財產維護社會安全。
警方往右後車門、前保桿及後保桿各向下射擊1發,共射擊3發,順利迫使贓車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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