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友善環境耕作理念 農糧署通過7家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8-12-19 16:42

農糧署南區分署通過7家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共同推動友善環境耕作理念

農糧署南區分署積極推動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截至今(107)年11月底止,已輔導嘉義縣義竹鄉農會等7家通過友善推廣團體之審認,所轄有機面積已達2,740公頃,友善環境耕作面積已達1,064公頃,分別佔全國有機及友善耕作面積之31%及38%,目前推廣面積持續成長中,歡迎有志從事有機耕作農友踴躍加入。

友善推廣團體自主管理為主,政府從旁協助輔導為輔;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以往的有機農業輔導政策,係由政府訂定管理規範,並由各有機驗證機構輔導農友取得驗證,為擴大有機及友善耕作面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去(106)年5月5日公告發布「友善耕作推廣團體審認要點」,以團體自主管理為主的方式進行友善環境耕作,輔導單位則授權經農委會審認通過之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負責輔導其所登錄有案農友之耕作與稽核。

友善農友可共享有機輔導資源,產銷通路免煩惱;農糧署南區分署進一步說明,成為友善耕作推廣團體輔導之農友,可比照有機耕作農友取得:(1)溫(網)室設施補助、(2)有機農業生產農機具及加工設備補助、(3)提高有機質肥料資材補助至每公頃10噸、(4)補助使用微生物肥料與生物防治資材及(5)開辦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補貼等。另為拓展有機及友善農產品通路,本分署除已加強推動學校午餐及團膳使用有機食材外,並積極媒合各有積極友善通路、輔導設置農民市集與直銷站,期藉由消費端之拉力,帶動整體有機產業發展。

友善團體類型遍及農會及協會,提供農友多元選擇;分署長姚志旺表示,本分署所轄的友善推廣團體,除了有嘉義縣義竹鄉、臺南市下營區及高雄市田寮區農會等地方型農會外,亦包含臺南市無米樂稻米促進會、有限責任臺南市後壁區仕安社區合作社、屏東縣春日鄉歸崇社區發展協會與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瑪納有機文化生活促進會等地方型及全國性的協會團體。

此外為擴大友善農友選擇友善團體的權益,刻正積極輔導嘉義縣新港古民產業促進協會、臺南市南瀛禾作農產協會、保證責任屏東縣縣龍泉農業生技加工生產合作社及台灣離島有機友善農業發展協會等團體提出友善耕作團體審認,持續擴增友機友善耕作面積。

歡迎有志農友共同加入有機友善耕作,留給下一代一個生態永續的淨土;分署長姚志旺期待,透過本分署積極開發輔導之友善推廣團體及政府各項資源的整合投入,能有效減輕有機及友善農友生產成本壓力,成為推動產業發展轉型的利器,也希望農友共同支持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攜手回復台灣成為富含多元生態之有機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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