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中國非洲豬瘟疫情侵台 防檢局警告違規網購國外肉品寄台可罰300萬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11-12 22:00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修正案,並經總統公告後於12月14日正式上路。即日起旅客若違反規定,攜帶肉品入境之旅客,將以新的規定進行裁罰,防檢局已依旅客攜帶肉品及動物產品種類及其來源國別之風險高低,訂定裁罰基準,最高可罰到新台幣100萬元。(圖/農委會防檢局)

中國近期傳出有17省/市/區現非洲豬瘟疫情,且疫情仍有擴散的趨勢。由於日前新增的中國非洲豬瘟疫區中,已出現福建省莆田市,再加上日前金門小三通水頭碼頭旅客農產品棄置箱裡,已出現帶有非洲豬瘟病毒的中國製「双匯 香脆腸」香腸,因此對台灣的非洲豬瘟防疫防線區隔已近警報邊緣。另外,近期因雙11檔期商機的關係,有網拍通路竟出現賣家在販賣中國双匯排的香腸、豬腳、豬耳朵等相關豬肉產品,農委會防檢局呼籲網購活動不要購買國外肉品寄送台灣,否則將被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或裁罰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農委會指出,非洲豬瘟是由非洲豬瘟類病毒科之DNA病毒所引起,屬具高度傳染性的惡性豬隻疫病,此病毒耐性極強,可存活於冷藏豬肉 100 天、冷凍豬肉 1000天、豬舍1個月、糞便室溫11天,並以接觸傳染為主,故成為非洲豬瘟的疫區之豬肉、肉製品或運送之車輛及人員夾帶都將成為傳播途徑,目前雖未有傳染人類案例,但豬隻感染後之發病率與死亡率可達100%。

防檢局表示,該局持續與關務署及海巡署等邊境查緝機關合作,針對非洲豬瘟入侵風險較高之管道如旅客行李、郵包、網購快遞貨品及漁船廚餘等,以X光機、檢疫犬及人員盤查的方式加強查緝,查獲之肉品並採樣送行政院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檢測非洲豬瘟病毒。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自9月1日至10月17日針對旅客違規自中國大陸攜入未煮熟豬肉產品者,裁罰最高額罰鍰1.5萬元的案件計26件;自10月18日起針對違規自非洲豬瘟或口蹄疫疫區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者均裁罰最高額罰鍰1.5萬元,截至11月11日止計153件。其中來自中國87件、越南45件、菲律賓9件、韓國4件、泰國3件、緬甸2件及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各1件。

至於採集來自中國大陸違規肉品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測非洲豬瘟病毒部分,已檢驗343件,結果於10月31日發現1件陽性,為金門小三通水頭碼頭旅客農產品棄置箱裡的中國製「双匯 香脆腸」香腸。

防檢局呼籲民眾自國外返國切勿攜帶肉類產品,違規旅客將裁罰最高額1.5萬元,未來更將調高至30萬元。防檢局也提醒最近熱門的網購活動亦不要購買國外肉品寄送台灣,否則將被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或裁罰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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