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解讀事件誤導國人視聽(圖/擷取自網路)
國安局長彭勝竹11月1日在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時表示,國安局確實監控臉書等公開網路社群,偵蒐包括詆毀國家元首等四大面向影響國安的情資,此話一出隨即遭在野民代對此痛批「簡直比戒嚴時代更戒嚴!更恐怖!」;審視當前網路時代訊息傳播管道快速多元及假消息氾濫情形,各項傳管道平台均可能遭境外不友善勢力操弄、影響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況且臉書為美國的公司亦為網路公開平台,民眾均可自由瀏覽,仍值探究「監控」之實?
日本NHK最近製播電視劇《假新聞》,令不少觀眾欽嘆女主角的過人機智使網路謠言之事實最終得以真相大白,而前幾年韓劇《皮諾丘》的男主角一家也是因為新聞媒體斷章取義,網民瘋傳不實報導而家破人亡。這幾部好片結束後,令不少網友開始思索自己是不是曾經也成為假新聞傳播的幫兇,間接使他人因謠言而受傷,而對比今日國安局官員為防制假新聞遭民代及部分新聞媒體質疑侵害人民言論自由之情況,儼然與前述電視劇之好評度形成戲劇與現實之反差性。
移花接木企圖打擊政府團隊形象(圖/擷取自網路)
「言論自由」恐怕是此次國安局,乃至於整個政府體制應對假新聞議題最大的挑戰。大法官釋字第509號可說是民國89年以後,主張政府應鬆綁輿論與意識形態管制之尚方寶劍,解釋文內第一句「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成為每一位法律人之必背佳句。然而,後段但書所提到之「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卻已無人問津。持平而論,言論自由要保障的是人民在實現自我、對政府溝通意見與監督政治之人身安全,其所要保障之法益,絕非無限上綱到可以因為言論自由致使他人受害時仍不受限制,這就是解釋文後段要確保他人合法權益不受他人言論自由所侵害之法律目的。因此,不論藍綠執政,保障言論自由,以及保障他人不因言論自由而受害,才是所有執政者之天職。
中共多元管道經營爭議訊息通路(圖/擷取自網路)
近年中共企圖以「入島、入戶、入心」手段顛覆臺灣,早已是眾人皆知,近期更以低劣手法散布「陸官方協助臺胞撤離關西機場」假消息,運用網路刻意釋放抹黑政府言論,並以假帳號在國內PTT論壇、臉書群起帶風向,讓一般網民信以為真,主流媒體亦跟進報導,此番手法即是利用我國維護言論自由之特性,將大量似假非真的不實訊息投放至公共言論場域,造成「劣幣驅逐良幣」,讓假消息完全佔據閱聽人的認知空間,難以再接受真實資訊,以達成中共「制腦作戰」之終極目標!
歐美國家皆已於俄羅斯併吞克里米亞、各國大選活動及英國脫歐等案例,嚴重遭受到來自境外散布假新聞的嚴重干擾,甚至引發社會動亂,而因此促使各國積極推動政府跨部會合作共同防治假新聞氾濫及提出打擊假新聞的法案。而相隔海峽對我虎視眈眈的中共政權,也多次被國際學術單位及網路安全公司揭露,大規模雇用大陸網民及駭客,對境外國家進行網駭攻擊及干擾網路輿論,面對中共用假新聞散布不實訊息的新型態安全威脅,確實已經成為我國高度重視的國家安全議題,政府除了積極澄清,也應效法歐美先進國家,積極推動政府跨部會合作及研議立法反制,盼能提高民眾防範假新聞之警覺,提醒媒體自律,而不是一昧相信網路流言,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在減少假新聞的同時,達到政府監督又不傷及新聞自由與民眾知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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