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18日針對「大創案」召開記者會,指民進黨台南市長候選人黃偉哲在立委任內多次濫用「官威」,逼迫行政部門不行使應盡的公權力,共同圖利日商大創百貨台灣分公司。如果黃偉哲與經濟部、及國貿局沒有對社會提出合理的説明,他將正式對黃偉哲、黃偉哲立院辦公室主任曾碧珠及國貿局長楊珍妮提出告訴。
針對蘇煥智的指控,黃偉哲競選發言人邱莉莉認為,蘇前縣長現職應該是執業律師,而不是檢察官或法官,請不要自行審判。如果只是憑藉片段的謠言,就要入人於罪,恐怕影響其法學專業及人權律師的形象,殊為可惜。
邱莉莉表示,在選舉過程中,黃偉哲堅持在政策與理念上競爭,先前與林義豐的政策互訪,就是希望為台南開啟正面的選舉風氣。關於所謂「大創案」,黃偉哲已多次在電子媒體及「沃草給問」等公開場合清楚說明,一切光明磊落。蘇前縣長的指控,諸多謬誤且日期錯置,雖然可以理解其為了選情製造話題,但負面選舉的手法,並不會得到市民的認同。
邱莉莉表示,希望這次的市長選舉能回歸到政策交流的正面選舉,不要讓負面攻擊掩蓋政策的討論,相信這也是市民所不樂見的。
蘇煥智表示,「大創案」罪證明確,有偽造文書、自白錄音帶、支票金流等證據,證人也做完筆錄,就連日本大創都已公開道歉認錯,從中撮合者如何置身事外?
蘇煥智指出,2015年3月大創遭查獲違法進口核災區食品1萬3259件,面臨行政機關查處,被禁止輸入貨品6個月,禁止期限自2015年11月5日起6個月。但大創公司仍在禁止輸入期間,大量違法進口,虛報不實取得輸入許可證694張,違法輸入319個貨櫃,重量達2067.7公噸。
蘇煥智說,黃偉哲先是帶日本大創董事長大原貴光面見當時經濟部長鄧振中。接著在2015年11月9日,在立法院與經濟部國貿局、衛福部食藥署開協調會,要求國貿局以「保證書替代實質審查」;而國貿局竟也違法同意放棄實質審查把關的職責,而以被調查的廠商自己出具的保証書取代實質審查。
蘇煥智表示,依貿易法第31條,是否在禁止輸入期間以前完成的交易行為,必須由國貿局個案逐案負起實質審查職責;而不可以被調查廠商自行提出的書面保證,來替代國貿局本身的實質審查職責。國貿局此一放棄實質審查職責,已經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貪污圖利罪。
蘇煥智指出,國貿局放棄把關違法圖利大創公司,係受黃偉哲以立法委員職權施壓所作的不法讓步,兩者共同勾串「以同意書面保證替代實質審查」的不法怠忽不作為,具有共同的犯意,違反貿易法第31條規定,已經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 而黃偉哲依刑法第31條第一項規定:「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所以黃偉哲與國貿局長共同主導違反貿易法第31條的實質審查職責,依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與刑法第31條第一項的規定,是貪污圖利的共同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