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拍板衛福部提案,將外籍家庭看護工納入「喘息服務」申請資格範圍內,並確定12月1日(週六)起正式上路。(圖/Wikipedia)
照顧家有重度失能或重度身心障礙人士的人,是很辛苦且很考驗耐心、精神力的一件事。也因此政府提倡家庭照顧者可申請「喘息服務」,讓專業照顧服務員短暫接替照顧,使原來的家庭照顧者能休假調劑身心,避免身心崩潰。不過現行「喘息服務」並不適用在專業的外籍家庭看護工上。今(26)日勞動部拍板衛福部提案,將重度失能或重度身心障礙且家庭功能支持薄弱納入「喘息服務」,也就是外籍家庭看護工亦能申請「喘息服務」。勞動部估計所需補助經費每年約新台幣3.64億元,其中二分之一(約1.82億元)由就業安定基金補助,預計將有2.8萬戶家庭受益。
勞動部說明,依據生福部現行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協助工作(空窗期)超過1個月以上者,被看護者家庭才可申請「喘息服務」,但外籍家庭看護工週休1日或短暫休假並不適用。因此為解決被看護者在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期間的照顧需求及兼顧外籍家庭看護工的休假權益,在長照2.0服務量能已逐步成長下,衛福部與勞動部跨部會協商,將分階段針對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看護者家庭納入「喘息服務」。
依衛福部提案的規劃,如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被看護者,屬經當地長期照顧服務管理中心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7級或第8級(重度失能或重度身心障礙)且家庭功能支持薄弱(例如獨居或主要照顧者為70歲以上)的個案,即可申請使用居家、機構、日間照顧、夜間喘息等「喘息服務」,並依據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等身分別給予100%、95%或84%補助額度。
勞動部表示,此項新措施相關適用對象、申請程序、部分負擔金額等,勞動部將依衛生福利部規劃,後續配合進行宣導,預定最快於今(2018)年底施行,屆時民眾若有需求,可洽各地長期照顧服務管理中心洽詢申請「喘息服務」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