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圖/陳木隆攝)
被監察院依違反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而通過彈劾的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18日下午發表聲明表示,在高雄任職期間,名下位於宜蘭之民宿及公司幾乎處於停業狀態,既未經營,也未獲取報酬。在約詢時皆已一一說明,惟部分監委不察,對於無營利之實際狀態視而不見,執意在兼職之名做文章,並在選前的敏感時刻通過彈劾,令人遺憾。
監察院調查,陳金德於民國102年2月至103年12月擔任高雄市環保局長,103年12月至105年9月擔任副市長,但於100年4月經營「白馬花園」民宿,雖於104年5月停業,但停業前確有營業事實,也有營利所得;此外,又於101年11月以「長安文創有限公司」負責人辦理設立登記,於102年2月至同年8月、103年8月至103年9月期間均有營業事實。因而通過彈劾,全案將函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但陳金德不服彈劾,發表聲明如下:一、民國96年立委選舉落選後,係為平民身分,並未具公務人員資格,民國100年4月11日將位於休閒農業區的房舍,合法申請經營「白馬花園民宿」,以此維生。民國102年2月5日至高雄市政府擔任環保局長,雖然沒有在第一時間註銷營業登記,遠在高雄,並未有實質經營之事實,並已於104年5月16日廢止登記在案。
二、民國101年開設「長安文創有限公司」販賣小紀念品,亦為相同情形,離開宜蘭後,未及註銷相關登記,名義上雖為負責人,均未有參與經營之事實,該公司於103年註銷登記。
三、在高雄任職期間,名下位於宜蘭之民宿及公司幾乎處於停業狀態,既未經營,也未獲取報酬。上述實情,在約詢時皆已一一說明,惟部分監委不察,對於無營利之實際狀態視而不見,執意在兼職之名做文章,並在選前的敏感時刻通過彈劾,令人遺憾。
四、考試院調查兼職人員情形,全台類似情節有一千多人,為何僅對此案提出彈劾,提案監委之針對性,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