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發布調查 2017年台灣人每次在超商均消77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9-05 22:00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5)日發布一項調查報告,指出台灣人去(2017)年平均每人前往便利商店126次,每次消費平均約在77元左右。(圖/台灣好新聞編輯部)

便利商店對台灣人而言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僅購物、繳費、影印、寄收貨…等需求都可在便利商店解決,「去小七」、「去全家」也普遍融入生活對話中。據經濟部公布的最新資料顯示,台灣以每2211人就有1家店的數據,成為便利商店密度全球第2名。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5)日發布一項調查報告,進一步指出台灣人去(2017)年平均每人前往便利商店126次,每次消費平均約在77元左右。

公平會今(5)日發布「2017年連鎖式便利商店經營概況調查」,其調查結果摘述如下:

1.門市營業據點

公平會表示,依調查結果,2017年底我國主要連鎖式便利商店包括統一超商(7-11)、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來來超商(OK超商)及台糖蜜鄰等5家業者,營業據點共計設立10528家店,較2007年9071家店增加16.06%,但近年來成長趨勢已趨於緩和。另2017年便利商店總店數較2016年底增加154家店,成長率為1.48%。以2017年底全國2357萬人來看,平均每家店服務人口數2239人,而每平方公里就有0.3家店。

公平會表示,觀察各縣市便利商店營業據點分布情形,以新北市2079家店(占19.7%)最多,其次依序為台北市1509家店(占14.33%),台中市1266店(占12.03%);另6大直轄市合計門市數為7778店(占73.88%),其分布情形與最近幾年相較差異不大;再以門市營業據點分布密度觀察,全國便利商店分布密度為0.30家店/平方公里;另根據內政部統計各縣市已登記土地面積計算,以台北市5.78家店/平方公里密度最高,第2為新竹市3.00家店/平方公里,第3為嘉義市1.73家店/平方公里,密度最低則為台東縣與花蓮縣,皆為0.03家店/平方公里;顯示都會區仍為各事業優先考量之設立地點。

2.來客人數及消費金額

依據公平會發布的調查,在便利商店來客人數方面,2017年5家主要連鎖便利商店總來客數為29.7億人次,平均每人每年至連鎖便利商店的次數約為126次。另消費金額方面,自2011年以來,均呈逐年增加之趨勢,2017年平均每人每次至連鎖便利商店消費金額約77元,與2016年相較,增加將近1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5)日發布一項調查報告,指出台灣人去(2017)年平均每人前往便利商店126次,每次消費平均約在77元左右。(圖/台灣好新聞編輯部)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5)日發布一項調查報告,指出台灣人去(2017)年平均每人前往便利商店126次,每次消費平均約在77元左右。(圖/台灣好新聞編輯部)



3.銷售及服務概況

公平會指出,2017年5家主要連鎖便利商店銷售額以商品銷售收入占96.6%,服務收入雖占3.4%,惟較2016年已增加。在銷售各類商品之種類,以一般食品類及影音書報類銷售項數最多,銷售金額方面,則以菸品,飲料,便當、三明治及熱食居銷售前3名,其中便當、三明治及熱食銷售額較2016年增加3成。商品銷售平均毛利率超過2成5,又以現煮咖啡平均毛利率最高,約5成左右。

在便利商店服務類部分,2017年業者提供服務項目數較2016年增加,服務項數以代收費用(包含停車費、各類稅款、信用卡費、水電瓦斯費等)最多,其次為儲值服務(交通卡、遊戲卡等),第3為提供購票服務(包括電影票、交通票、活動票等);服務費收入則以代收費用之佣金及儲值服務二者為最高,其中代收費用較12016年增加11.7%。

公平會也表示,近年來便利商店不斷開發各式新商品(如販售霜淇淋、現調茶飲及甜甜圈等差異化商品)及大店鋪策略設置座位區,與異業結盟(如藥局、速食店等),發展特色門市與複合店經營模式(如美妝複合店、運動複合店及販賣機迷你便利店),並以電子商務平台整合商流、物流(如DHL、宅急便、宅配通)、金流及資訊流(如ATM提款機、ibon、icash),提供商品與服務之多元化、多樣性及創新性,以吸引新客源、增加客戶黏著度及消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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