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呼籲所有食品業者,應作好供應商管理,應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以身試法。
桃園衛生局於11日配合檢調進行元山蛋品有限公司查核,將違規液蛋產品(有效日期107年8月17日)販售給72家下游業者,其中桃園佔53家(含已歇業3家),截至下午3點累計已回收液蛋白、液蛋黃、全蛋液共計1166.8公斤,此外,有關業者疑似使用元山蛋品有限公司的液蛋所製作的半成品、成品,也同時進行主動下架待銷毀。
衛生局表示,經查詢104到107年期間於元山蛋品有限公司共計查核25次,元山蛋品有限公司對於查核缺失經過複查尚符合規定;另此一區間共計抽驗13件,其中2件驗出沙門氏菌也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予以裁處。衛生局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故衛生局呼籲:凡使用到元山蛋品有限公司違規液蛋的食品業者,請務必遵守食安法的規定,除完成自主通報外,應立即下架並自主通報;違者將依同法第47條規定裁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呼籲所有食品業者,應作好供應商管理,應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以身試法。
有關元山蛋品有限公司利用例假日進行作業,明顯規避稽查,衛生局也依據食安法第41條責令業者暫停作業,衛生局呼籲所有食品業者,應作好供應商管理,應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以身試法,衛生局將持續監督元山蛋品有限公司回收進度;並提醒民眾,若發現業者有竄改並販售違規產品,可撥打0800-285-000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