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前往壽司店供應商進行稽查並抽驗。
有關新聞報導10元壽司店菌群超標引起的疑慮一事,桃園市政府衛生局8日立即前往壽司店供應商進行稽查並抽驗,針對缺失部份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另若抽驗項目不符規定,將依法處辦。
桃園政府衛生局曾於106年8月30日前往該壽司店供應商稽查,就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缺失於106年9月14日再次複查合格;今日稽查發現該公司缺失項目包含作業人員配戴飾物、運輸車輛之冷藏設備未見清潔及溫度紀錄、作業區見掃具未與食材區隔存放,衛生局已令業者限期改正,若複查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處辦。
衛生局每年對於轄內市售的即時食品均會進行後市場抽驗,皆採用最嚴謹的稽查標準作業程序進行查核跟最精密審慎的檢驗步驟進行檢驗;此外,也要求業者在食材驗收、製作流程應作好自主管理,若有利用運輸車送餐,衛生局也會一併查核運輸車的溫度及衛生。107年1至7月抽驗6件即食壽司,其中有1件不合格,因源頭供應商位於外縣市,已移外縣市處辦。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前往壽司店供應商進行稽查並抽驗。
另食品會因為儲存溫度、環境與人員衛生而影響改變,抽驗僅能代表當次該批產品合格,並不代表所有產品都合格,提醒業者對於製造之食品,應負自主管理責任,讓民眾在食品消費時有更實質之保障。
如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製造、加工、調配、輸入或委託製造、加工或調配者皆應辦理投保;並應詳實登錄食品業者基本資料及產品資訊,以強化自主管理,提升食品衛生安全品質。
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購買時應注意販售場所的衛生及儲存櫃的溫度,若發現食品違規行為,可撥打食品檢舉專線0800-285-000,共同監督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