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環保局推動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不定期派員隨垃圾車稽查市民的垃圾包,發現仍有1成的垃圾包夾帶紙餐盒等資源回收物。環保局表示,經稽查人員勸導仍未分類,逕自丟進垃圾車,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統計,每月在焚化廠抽測5%以上各區清潔隊垃圾車運回焚化的垃圾,發現夾帶的資源回收物以紙餐盒、紙飲料杯最多,其次是塑膠飲料杯、包裝紙盒及廣告紙,合計佔未分類資源回收物的7成以上。分析原因應是外食人口眾多,且未養成自備便當盒、環保杯的習慣。吃完便當喝完飲料又未將紙餐盒、塑膠杯分類回收,全都包進垃圾包當一般垃圾丟棄。
環保局強調,這些紙餐盒、飲料杯只要清除食物殘渣,用水略為清洗或用衛生紙擦拭,即可乾淨回收做環保。民眾只要將垃圾分為「一般垃圾」、「廚餘」、「資源回收物」3大類,各打包成一大袋。一般垃圾交由垃圾車收運,生、熟廚餘投入垃圾車後的廚餘桶,資源回收物交由資源回收車收運,即可輕鬆做好垃圾分類。籲請市民,丟垃圾前確實檢查有沒有包裝盒、廣告紙、便當盒、飲料杯、紙杯及塑膠瓶罐等回收物,做好資源回收、垃圾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