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環境、減少空污,環保署宣布自107年1月1日起,14類場所開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
為維護環境、減少空污,環保署宣布自107年1月1日起,14類場所開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為改變市民的使用習慣,環保局因此規劃採購環保購物袋作為活動贈品及市民使用。針對環保購物袋推廣,環保局說明如下:
桃園市環保局為使民眾養成重複使用環保袋購物之習慣,進而減少使用塑膠袋,設計4款桃園特色環保袋(阿桃、園哥、客家桐花粉、客家桐花綠)的環保袋,一共製作40萬個,希望民眾多加利用。
另為增加宣導之廣度與效度,桃園市府也提供給每位議員及里長若干數量,可以於各項活動中協助宣導,減少限塑政策的不便。如個別議員覺得不方便,環保局則收回統籌,於各類場合發送。
本次製作環保袋除宣導重複使用購物袋外,亦有空污防治宣導功能,環保袋每個成本17元,但是,可以達成較為全面的效果。以1個大賣場同樣的購物塑膠袋約20公克,如轉換使用環保袋,每10天重複利用1次(即36次),即減省300公噸的塑膠垃圾,即可節省龐大的垃圾處理費更不用說減少在製造過程與處理過程所產生之空氣污染物質所需花費的藥劑成本,以及塑膠垃圾隨意棄置危害海洋生物及海岸環境的影響,對於整體環境來說具有莫大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