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電後復電竟免攤電費?公共電費157戶漏10戶
台南市安平區一棟大樓,管委會監委發現大樓共有157戶,但分攤電費卻是147戶分攤,有10戶十幾年來都沒有分攤繳納過公共電費,算一算這筆金額高達30萬,而台電表示2009年以前的大樓住戶,被斷電後復電,沒有申請,就不用再分攤公共電費,這漏洞如果沒有仔細看電費單,真的很難發現。
大樓的電梯每天都得使用,地下停車場的燈24小時都開著,還有公共空間的照明,這些都是公共電費要負擔的,但位在台南市安平區這棟大樓,管委會卻發現公共分攤戶數是147戶,但整棟大樓共有157戶,有10戶漏繳公共電費。
管委會監委許小姐:「我覺得很荒唐,台電要跟我說明『為什麼會是這樣』,147戶沒有知的權利?」
住戶:「不公平,畢竟是公共用電,應該是大家共同分攤。」
管委會發現後,才知道在2009年前蓋的大樓,住戶一旦遭到斷電再復電,如果沒有自動申請分攤公共電費,就不用繳納,管委會覺得台電實在太離譜。
台電台南營業處副處長邱龍華:「2009年以前因為大樓管理條例,還沒有真正落實,退出大樓分攤後重新申請用電時候,沒有辦法去強制他加入大樓電費分攤。」
而這棟大樓已經有27年,居然有的住戶從頭到尾從沒分攤過公共電費,而其中有幾戶幾度換了屋主,也沒注意這情況,每月要分攤公共電費以104元來算,這10戶欠下30萬元公共電費。
管委會監委許小姐:「債務侵權行為我們得追討15年,但是因為每個用戶持有人狀態不同,所以我們從他的持有日開始追討。」
台電覺得委屈,認為幫忙大樓列出公共電費分攤是服務性質,也不知道大樓住戶搬遷情況,承諾各大樓管委會要是對公共電費分攤有疑慮,都可以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