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民眾檢舉的中西區西羅殿旁新建違建,經市府2次勒令停工制止,違建人仍暗自施工,為維護公權力,工務局25日前往強制拆除。
106年底,民眾發現有人在西羅殿旁和平街99號南側興建工程,遂向市府反映。經查,發現該地為清代南和港河道遺跡,亦係屬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有,目前雖非經指定或登陸在案之文化資產,但仍無法判定不具一定歷史文化價值。依臺南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4點第7項:經市府列入重大政策或專案執行者,列入優先執行拆除之違章建築。
市府指出,違建人無視古代遺跡再現的重要性,且未經市府決議規劃前,仍擅自毀及水道遺跡大肆興土,毋寧是破壞府城重要文化資產,工務局於106年11月12日與107年5月30日二次勒令停工制止,違建人無視市府制止,屢屢暗自施工。工務局遂於6月1日開立擅自新建一層結構體建築物違章處分書,依臺南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4點第7項列入優先執行拆除之違章建築,於7月25日進行違章拆除,以維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