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梨山菜園違規開挖整地 中市裁罰30萬
台中和平梨山地區環山段96、97地號,民眾申請果園改植蔬菜,卻未依計畫進行,違規開挖整地,台中市政府水利局日前派員稽查後,已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規定,要求業主全面停工,同時裁處30萬元罰鍰並移送法辦;但業者並未如期完成緊急臨時保護措施,日前水利局再次前往稽查,要求儘速完成山坡地臨時保護設施,若屆期未完成,將代為僱工執行,並向義務人求償所需費用,以維護民眾安全。
水利局表示,梨山地區環山段96、97地號業主將果樹砍除,並開挖堆放外運土方,且利用鋼軌打設簡易擋土設施攔阻土砂,出土高度達3公尺以上,日前水利局派員稽查後,發現申請人未依核定計畫執行,並且嚴重破壞地形地貌,已立即要求水土保持義務人停工,並全面覆蓋裸露區域。
此外,市府也同時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規定,裁處水土保持義務人30萬元罰鍰;且經過檢測後,發現該違法開挖區域距離下邊坡房舍及台七甲現道路甚近,有造成公安水土流失之虞,市府也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規定將義務人移送法辦。
市府日前再度邀集農業局、原民會、區公所、警察局及水保技師公會理事長等人至現場針對水土保持安全保護措施狀況進行檢查,要求業者將基地打設的H型鋼擋土牆背填土方全數降為1.5公尺以下,鄰近台七甲線二處崩塌地鄰接地界需退縮10公尺,並降挖至原始地表,降挖區則全部覆蓋黑網,同時施設排水、截水溝等工程,並限期於6月7日前全數完成,屆期未改善,將僱工代為實施維護措施,所需費用依法向義務人求償。
水利局表示,針對台中市山坡地管理,水利局將持續利用衛星影像進行監測,同時由山坡地巡查人員不定期巡查,全面監控山坡地利用現況;若有任何違規開發使用行為,將立即依法取締;呼籲民眾山坡地開發利用應依法提出申請,並確實依核定計畫施工,勿存僥倖心態,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