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黃偉哲前國會辦公室主任曾碧珠涉嫌居中喬事連環爆,國民黨台南市長參選人高思博認為,黃偉哲與曾碧珠可能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受賄罪或是詐欺罪要求黃偉哲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黃偉哲競選辦公室發言人郭國文則表示,此案檢調已介入調查之中,希望檢調將事實查清楚,讓全國都知道真相,到時候任何被貼的標籤,以及一切的抹黑,都將不攻自破。
高思博指出,繼年初爆發葉姓商人按鈴控告黃偉哲前國會辦公室主任曾碧珠,以國會助理身分索取辦證、公關服務費3000萬元後,立委黃國昌日前又爆料,直指大創違法進口日本核災食品,背後的「門神」就是黃偉哲辦公室主任曾碧珠。
面對一連串指控,黃偉哲的態度先是切割與曾碧珠的關係,表示曾碧珠已經辭職,所作所為與他沒有關係,針對大創進囗核災食品又表示,禁止日本核食進口,是國家的政策,不是立委助理或是立委可以影響的事。
高思博表示,曾碧珠不只一次被踢爆關說,而且都是在做喬進出口的事,顯示她這樣的行為已成為一種模式,黃偉哲身為曾碧珠的上司,竟然縱容屬下拿著辦公室主任的招牌在外違法亂紀,一旦被抓包,就立刻切割,如果讓這樣的人當上市長,要不就是無能、無法管束屬下欺壓百姓,要不就是拿著市長的大位,圖謀個人的利益。
高思博強調,在法律上的重點是:只要曾碧珠當時在喬事時是黃偉哲辦公室主任,以其職務行為,領的是公家費用,具有公務身分,事後,不論黃偉哲是否將曾碧珠解僱,都無法迴避其當時的公務身分,且因為立法委員可以藉由行使職權或卡預算的方式,向行政部門施壓,壓迫政府機關做不法的事,又向廠商收取金錢,一樣構成違背職務的受賄罪,是屬於貪污治罪條例,是重罪。
高思博說,黃偉哲就算只是關心一下,或是開個協調會,並沒有行使職權壓迫政府機關,但他或他的前辦公室主任曾碧珠這樣的行為,已經讓對方以為他們可以做,讓對方誤解事情可以成功,這就是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