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計畫延宕半年 桃議員:廠商6案同時做「吃不下」

地方中心/採訪報導 2018-05-22 07:20

市議員魯明哲指出,工期延宕的主因就是「吃不下」。(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桃花園造林計畫統包工程-中壢山嶺段」去年8月開工,原本預計今年4月完工,卻因中途變更設計,工期一延就是半年。市議員魯明哲指出,工期延宕的主因就是「吃不下」,廠商在停工期有多達6個案件進行中。

市政總質詢中市議員魯明哲說,造林計畫於去年3月21日上網發包,當時經費3014萬,農業局在財務方面也沒問題,且設計與施工採統包方式委由同一廠商辦理,應能以最快速度進行,但8月28日正式開工,9月就因增設園藝步道停工。

市議員魯明哲表示,變更設計從9月中拖到今年2月11日才正式決標,3月28日復工,中間拖了半年。但三個禮拜過後到現場查看,之前拆的施工便道,雜草叢生,圍籬倒在路旁,現場根本沒有人,打電話給設計廠商,廠商才說最近會進場。

對此農業局長郭承泉表示,進度延宕會要求廠商改善,監造部分也會加強督導。市長鄭文燦則說,工程延誤確實該檢討,但主因是民眾看到崙平地景公園設置步道與照明,擔心過嶺森林公園變成治安死角,希望增加步道、生態池、照明設備,因此增加工程。

市議員魯明哲進一步指出,承包廠商上亞營造參加市府各局處共15案招標,得標的8案中,農業局就佔了7件,直呼是「農業局的御用廠商」。他也說,之所以工期會延誤就是因為「忙不過來、吃不下」,光是在停工期,該廠商就同時進行6個案件。

農業局長郭承泉回應,造林工程變更是由於政策改變,不能歸責於廠商,在參酌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後,由原先得標廠商變更契約後繼續執行。同時,每項標案過程皆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在評選過程以公開、公平原則,並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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