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閉型社區公設自籌 議員要求法務局研擬解套方案
桃園市議員林正峰5月3日質詢市府法務局,針對大型社區自己花錢請有保全維護安全,竟被冠上所謂「封閉型社區」,衍生社區的道路、水溝、路燈等公設維護市府概不負責養護現象,他認為政府此舉對同樣誠實納稅的社區居民不公平,他要求法務局研擬解套方案。
林正峰議員強調,大型社區為了社區治安考量,自己花錢請了保全人員來管理社區,任何人員只要登記都可以進出社區,未料此舉竟被市府冠上所謂「封閉型社區」,這類社區的所有公設維護全被排除在市府養護範圍,非常不合理也不公平。
林正峰議員說,被桃園市政府介定為所謂封閉型的社區達數千個,居民都誠實納稅,只為了社區的治安請保全管理,而且減輕了警察治安維護的負擔,社區內的公設養護,市府竟不予協助,相對於有些住在高山、田中央的居民,那怕只有一兩戶,政府都幫他們舖設道路、設置路燈並負責後續的養護維修,兩者相比,社區居民情何以堪?
林議員表示,早在民國92年朱立倫縣長時代,他擔任龜山鄉長,在縣政會議提案把公寓大廈社區所謂「封閉型社區」解禁,同時還訂定公寓大廈社區修繕補助辦法編列預算補助社區修繕,升格後市府竟又以「封閉型社區」排除社區內的道路、路燈、水溝養護維修,令人費解,更怪的是訂了一個只針對該社區居民總人數要超該社區所在里的半數以上,才由市府進行養護的規定,極不合理。
林議員強調,社區內的公設不納入養護,路燈壞了無法修繕,道路昏暗不僅會影響到人車安全,也會讓小偷趁機而入,基於公平正義與保障社區居民應有權益,他要求市府法務局擬訂解套方案,公平照顧到被市政府遺棄的社區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