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醋標示新制7/1上路 標示不實最重可罰400萬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5-02 21:30

食用醋標示新制7/1上路 標示不實最重可罰400萬(圖/食藥署提供)

因市售食用醋種類繁多,民眾常分不清購買的醋是屬於何種醋,衛福部食藥署今(2)日宣布,食用醋標示新制將於7月1日上路,業者需依照釀造食用醋的原料、製程標示「釀造醋」、「調理醋」或「合成醋」等,標示不實最重可罰400萬元。

為透明消費資訊及強化包裝食用醋的標示管理,衛福部食藥署已於106年6月6日公告「包裝食用醋標示規定」,要求業者必須要依照釀造食用醋的原料,以及不同的發酵、添加的風味去做標示。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日前該署曾調查市售約200款食用醋,以標示新制下的3種產品來看,釀造醋佔比約40%,以釀造醋為原料的調理醋最多,佔比達55%,合成醋僅佔5%。

李婉媜指出,「釀造醋」是以天然穀物、果實等發酵而成,「調理醋」則是以釀造醋為原料,添加水果或蘋果汁等調製而成,「合成醋」則是以醋酸或冰醋酸稀釋液添加糖類、酸味劑等製成的調味液。

李婉媜說,除了強化業者標示外,民眾也可從產品成分內容判斷屬於哪種醋,例如釀造醋的原料包括米、水果或穀物等,不會添加醋酸或冰醋酸等原料,而調理醋同樣以釀造醋為原料,原料欄可看到水果或果汁作為調味用。

食用醋標示新制將於今年7月1日上路,屆時調理食醋或合成食醋等產品,如業者未依規定標示「調理」、「合成」字樣,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合成醋」是以醋酸或冰醋酸之稀釋液為原料製成,卻標示為「釀造」或「調理」字樣,將依標示不實,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食藥署表示,呼籲食品業者應依其實際製程如實標示,提供清楚正確資訊,以供消費者選購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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