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今(5)日完成台電公司2月初申請的核二廠2號機再起動申請案審查,經審查及現場視察確認核二廠2號機現場狀態可符合再起動運轉的要求。(圖/新北市府提供)
位於新北市萬里的第二核能發電廠,其2號機在2016年5月中大修完後,因進行併聯發電時就立刻跳機,事發後在安全因素、能源政策調整下,核二廠2號機至今停機已超過600天。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今(5)日完成台電公司2月初申請的核二廠2號機再起動申請案審查,經審查及現場視察確認核二廠2號機現場狀態可符合再起動運轉的要求。
原能會於2018年2月5日接獲台電公司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及「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規定提出「第二核能發電廠2號機週期25設備維修測試大修後機組初次臨界申請」後,除例行申請文件查核及已執行之停機、大修期間視察及大修後專案視察外,鑒於核二廠2號機長時間未起動運轉,故再以1個月時間,就核能安全、輻射安全及廢棄物營運管理等三個面向,分由原能會核能管制處、輻射防護處、放射性物料管理局進行審查及現場查核以進一步檢視機組整體性維護成效。
原能會表示,其中核能安全管制部分,另聘請具有電氣/儀控、機械/熱流、核工/燃料及結構等各領域11位專家學者協助審查及現場視察。
經原能會人員及專家學者之各項審查與視察結果,可確認核二廠2號機現場狀態,包括核儀電設備、機械管路、核燃料、重要安全設備測試(偵測)試驗及現場設備配置、地震監測、起動規劃及品保作業與人員訓練、廠務管理及廠內輸配電鐵塔塔基、廠房輻射偵測作業、工作人員輻安管制作業、人員污染防範管制作業、輻射偵測儀器品質、監測區環境輻射監測、廢氣及廢水排放管制、機組大修之輻安管制作業及廠外的環境輻射監測、廢棄物營運三級品保作業及廢料處理系統等均符合再起動運轉之要求,且台電已訂定再起動各階段關鍵步驟管制點,原能會亦將嚴格管制。
原能會也將相關審查、視察之情形與結論等,彙編完成核二廠2號機第25次大修後機組初次臨界申請審查總結報告,公布於網站 https://goo.gl/rKUnzS供民眾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