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花蓮震災重建 內政部提租屋補貼、重建輔導、建築物耐震評估3措施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2-12 19:00

(圖/資料照片)

花蓮6日晚間23時50分發生規模6.0強震,造成4棟大樓傾斜倒塌、多間房屋受損、七星潭大橋等多條橋樑嚴重受損,並釀成17人死亡、285人受傷的災情、目前震災善後部分已進入拆除傾斜倒塌大樓的的階段。為加速花蓮震災復原重建工作,內政部已針對租屋補貼、重建輔導及建築物耐震評估三大項目研擬具體作為,與花蓮縣政府共同合作,於最短時間內協助災區復建。

免費租屋媒合 租屋補貼最高1.6萬

內政部表示,災民房屋如因地震毀損,將提供房屋租金補貼,每戶依人口計算最高補助1萬6千元,另受災戶簽定租賃契約,亦得補助公證費3千元,即日起民眾可向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提出申請,聯絡電話038-242688、038-242756、038-224854或038227171轉分機534~537。

另外,內政部也結合花蓮在地90餘家房仲業者,提供受災戶免費租屋媒合,減輕受災戶短期租屋負擔。另依住宅法規定,提供房屋出租的愛心房東,則可減免租金收入所得稅、房屋稅與地價稅,愛心房東租屋資訊可至花蓮縣仲介業公會網站/花蓮震災租屋諮詢服務專區(網址:http://www.花蓮縣不動產公會資訊網.tw/)查詢。

成立重建輔導團 提供重建融資利息補助

內政部指出,將優先協助花蓮縣政府成立重建輔導團,提供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法令、技術諮詢及融資管道等服務,以協助整合及提送重建計畫,加速重建作業。

為全面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政策,內政部今(2018)年目標將推動500件重建計畫,已編列約2.1億元補助民眾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及擬定重建計畫,且為全力協助災後重建,將優先補助花蓮縣,案件數量及費用不受計畫補助配額限制。此外,內政部也正研議針對負擔能力較差的原住戶提供營建融資的利息補貼,減輕重建的負擔。

內政部說,對於無法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重建的案件,可改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由政府迅行劃定為更新地區,只要取得過半所有權人的同意,即可啟動都市更新,並得採簡化程序加速推動重建工作。

持續協助民眾進行建築物耐震安全評估

在花蓮震災受損建築物緊急評估方面,花蓮縣政府已會同建築師公會、土木及結構技師公會組成約50人的服務團隊,截至11日中午已受理170件民眾通報,完成評估148件,其中9件張貼紅色危險標誌、6件張貼黃色危險標誌,其餘133件則僅是外觀輕微破壞,沒有安全疑慮。政府將持續辦理花蓮震災受損建築物評估,及強化活動斷層沿線管制。

內政部表示,由上述評估結果顯示,大多數建築物結構都沒有受損,民眾不必過於擔心,如果仍有疑慮,仍可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的補助,初步評估每件6000~8000元、詳細評估每件最高可補助40萬元,後續重建計畫之擬定每件補助5.5萬元。

內政部強調,有關活動斷層帶兩側得否興建房屋,目前僅有引發921地震的車籠埔斷層有相關規定。內政部在1999年12月24日已將都市計畫區內車籠埔斷層線一千分之一測量地形圖,函送相關縣(市)政府立即辦理都市計畫區活動斷層案通盤檢討,並依都市計畫法第81條辦理斷層線兩側各15公尺禁限建公告。對於花蓮米崙斷層是否比照辦理,內政部將在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完成斷層線調查及圖說繪製後,再予以通盤檢討。

此外,為確保新建建築物的耐震性能,內政部在2005年已將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加以強化,依據各地區發生地震的潛勢,及地質條件訂有各自耐震設計加速度係數,對於鄰近斷層的區域,更應再提高設計標準。以花蓮為例,其加速度係數已為全台灣地區最高,如又鄰近米崙斷層12公里以內者,均應再增大設計地震力,以強化斷層沿線建築物的抗震能力,保障國人住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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