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蔡易餘舉辦「加速綠能,活化不利耕作區總檢討」公聽會
立法委員蔡易餘2日在東石鄉公所召開「加速綠能,活化不利耕作區總檢討」公聽會,邀請了中央層級官員,行政院農委會及經濟部能源局,特別下鄉聆聽地方鄉親的聲音,在農業發展與綠電政策中取得平衡;公聽會最後結論則請農委會,檢討嘉義縣第14、15、16區「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是否得以再擴增,讓臨海地區農地得以有效的利用。
立法委員蔡易餘表示,政府為了推動綠能發展,達到2025年非核家園的政策目標,於104年8月由農委會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共計 18 區,總面積 1253 公頃。其中嘉義地區被劃設於第14、15及16區,共140公頃;政策推動後,許多民間能源業者紛紛想參與農地設置綠能設施。農委會又於106年9月再劃設20區不利農業經營用地,增加1130公頃;最後共計2383公頃,其中雲林就占了一半以上1440 公頃,其次是屏東 494 公頃、台南 226 公頃、嘉義 140 公頃、彰化 83 公頃。
公聽會上,不少農民紛紛表示,2025年綠能發電要達到20GW,需要25000公頃,農委會雖然推出許多方案,但這些地都很零碎,嘉義縣才幾百公頃,許多農民看得到吃不到,這政策根本在推假的;在地青年也出面為農民說話,表示現在年輕人幾乎都在城市工作,真正在鄉下務農的幾乎是七十多歲老農,臨海區域農地可能鹽化、可能下陷,確實都沒辦法再耕作,開放這些地讓業者種電,老農可以收租金當養老金,是一個雙贏的機會。
農委會企劃處副處長周妙芳則說明,在核定這些設置綠能設施農地時,也是相當不捨,農委會立場是希望農地可以農用,保有良田來創造出農作物,因此也提出了其他替代方案,目前已在試驗魚電共生,在魚塭上架設太陽能板創造綠能與農業雙贏,預計於四月可以驗收成果,並開始推動政策。
蔡易餘表示,現在嘉義地方上有許多農民,不良農地休耕轉作,配合請領休耕補助,但實際上農地狀況已經差到無法耕作,卻在《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卻框定必須要「五年內無農業耕作事實」才有辦法設置綠能設施;農委會農地農用的精神方向沒有錯,對於這些真的無法耕作土地應該要給予彈性,才是真正照顧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