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台北市停管處)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對路邊公有停車格全面實施收費政策,但也出現不少車主停車欠費或催繳查扣不易的情況。為解決相關問題,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今(1)日表示,該處已在1月底完成「停車欠費戶等車輛即時停車資訊通知系統」,即日起民眾欠繳停車費、罰單超過1萬元,在車輛還停在北市路邊收費停車格的情況下,經收費員開立停車單後,即可立即透過後台系統比對,並通知相關單位進行車輛查扣及拖吊移置。
北市停管處表示,該處已在1月底完成「停車欠費戶等車輛即時停車資訊通知系統」並上線執行,日前也已邀集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交通部台北市區監理所、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及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等單位確認分工及作業流程,整合既有開單即時資料就惡意欠費、註銷牌照違規行駛及失竊車輛等加強查察。
在「停車欠費戶等車輛即時停車資訊通知系統」中,內建北市內各機關提供之停車欠費、罰單欠費、註銷號牌及失竊車輛黑名單…等資料庫,該類車輛只要停放於北市路邊收費停車格位(目前約5萬格),收費員於開立停車繳費單後立即上傳車牌資料並即時與停車資訊系統進行比對,一旦發現上述車輛,立即發送簡訊通知給相關單位進行車輛查扣及拖吊移置。目前北市也將欠繳停車費、罰單就拖吊查扣的基準訂在1萬元。
停管處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停車費未繳經催繳及舉發違規罰鍰新台幣300元後,如仍未繳,則須依規定追繳停車欠費(含停車費及催繳工本費),近年來停管處皆積極辦理停車欠費未繳移送強制執行案件,以減少此類案件未依規定繳納之不公情形。
另為提升執行成效,近期路外停車場停車資訊也將逐步納入「停車欠費戶等車輛即時停車資訊通知系統」範圍,惡意欠費、註銷號牌違規行駛及失竊車輛將無所遁形。
停管處籲請欠費民眾勿持僥倖心理而疏於繳費,以免屆時遭移送後,由行政執行署從欠費義務人銀行、薪資等帳戶強制扣款或辦理名下車輛、房屋查封、拍賣。另車輛已過戶或於監理或裁決機關繳清車輛罰鍰欠費,並不代表已繳清停車欠費,仍須至停管處查明是否仍有停車費未繳,並主動繳納,以免遭到移送強制執行,增添自身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