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長劉慶豐提醒民眾,切勿存有僥倖心態欠費不繳,以免遭扣車。
桃園市政府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聯手合作查扣停車費欠繳大戶之車輛,成效斐然,首批查扣車輛定於106年12月5日上午10時在桃園市桃園區富國路100號進行拍賣。未來將擴大稽查範圍,針對欠繳交通違規罰鍰大戶之車輛,一經查獲也將進行查扣。
桃園市政府自106年11月9日起,與桃園分署合作,藉由交通局停車管理資訊系統即時通報桃園分署欠繳車輛位置,桃園分署執行官立刻前往執行扣車,執行不到一個月,已查扣6輛停車費欠繳車輛,欠費金額達新臺幣40萬6,110元,其中包含本市最大欠繳戶,欠繳金額高達23.3萬元,成效卓著。
為強化欠費執行效能,桃園分署於29日再度與市府研商,未來除了欠繳停車費之大戶外,針對欠繳交通違規罰鍰大戶之強制執行案件,如名下車輛停放於本市公有停車場,一經查獲也將立即扣押,若再不清償欠費,將拍賣車輛以清償欠繳金額,以杜絕欠繳歪風。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分署長吳義聰表示,以往針對規費或交通違規罰鍰欠繳之強制執行案件,會先抵扣當事人薪資或查封其財產,但往往因為當事人無工作或未持有不動產,而持有車輛也因不易得知所在地,致執行成效有限,希望藉由即時通報機制加強執行強度,讓欠費民眾無所遁形。
交通局長劉慶豐提醒,民眾可利用桃園市多元繳費管道繳納停車費及交通違規罰緩,切勿存有僥倖心態欠費不繳,以免遭扣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