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張花冠恤警察同仁辛勞,台灣燈會將核發工作獎勵金
嘉義縣長張花冠11月30日在議會質詢中說明,對於員警執行各大重要勤務的加班費問題,內政部警察署在107年增加預算3.9億,立法院目前一讀通過,屆時依據「各警察機關執行大型活動或重要勤務人員核發作業辦法」,全國各地的員警都可以依照此法領取加班費,嘉義縣會是第一個採用此條辦法的縣市,讓員警們的辛勞得到實質的回報。
張花冠表示,因嘉義縣財政沒那麼優渥,員警的超勤獎金一直跟其他縣市有落差,員警長期以來很辛苦,尤其台灣燈會期間即將到來,勤務量一定會增加,替員警感到不捨及擔憂。
張花冠強調,一直以來都有跟同是嘉義人的前警政署長陳國恩表達員警對於加班費的訴求,幾天前也跟賴院長及警政署長陳家欽陳情,現今此辦法的通過使每一位員警,每個月最高可以領到5000元的加班費,這也代表明年燈會時員警的加班即可運用。
對於府會其他員工、消防局及在燈會期間有加班費問題的同仁,張花冠縣長也表示會與財政局溝通協調,讓每一位為燈會辛苦的工作人員都有一個合理、合法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