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執行文物普查計畫 盼能激發縣民文物保存意識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重視古文物保存,103~105年連續3年爭取文化部補助執行文物普查計畫,共累計完成18鄉鎮市普查建檔文物1016件,成果豐富。今年文觀局再度爭取補助縣內百年小學文物普查計畫,將與縣內23所百年小學合作深度普查文物,並融入課程教材,向下扎根宣導文化資產保存概念,彰顯苗栗在地古文物的重要價值,激發縣民文物保存意識。
文觀局已在11月1日邀縣內建校百年以上小學代表出席說明會,說明相關法規及未來希望配合事項,會中達成三項共識,包括1.協助清點符合普查要件之校內文物。2.古物保存維護教案:運用高年級社會課時間,結合學校日治時期文物作為課堂教材。3.擇期另在苑裡山腳國小辦理文物普查教育訓練。
苗栗文觀局長林彥甫指出,苗栗縣花了3年完成18鄉鎮市文物普查計畫,累計豐富的文物資料,將依文資法相關規定進行調查研究、登錄建檔及後續提報審議指定的工作,依文資法規定,古物提報審查列冊追蹤,並依其重要性可分為一般古物、重要古物、國寶三個指定等級,受到文資法相關的保存維護。
文觀局目前正在執行文物相關計畫包括「文物普查專案管理計畫」、「建校百年以上小學文物普查建檔計畫」,前項計畫將已完成文物普查的資料進行登錄建檔,並針對具有文資價值的文物進行提報作業。後者則是將苗栗縣日治時期創校的小學進行分類清查,概述學校文物現況,進行成果普查登錄建檔。
苗栗縣長徐耀昌表示,鑑於以往古物類文化資產不如古蹟歷建受到重視,苗栗縣在修法前已積極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補助,完成18鄉鎮市的文物普查計畫,已提報7件一般古物納入調查研究,期待後續能夠找到苗栗更多重要古物,依法取得保存維護的資源,提昇苗栗縣文化資產保存的完整性。同時,因應105年《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大幅修訂,縣府積極配合文化部計畫爭取補助,執行相關計畫,希望公部門與民間合作,喚起在地古文物的保存意識,以利鄉土歷史文化的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