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擬出售一塊93坪,位於體育路棒球場邊畸零地。市議員洪玉鳳和蔡淑惠接獲民眾陳情,深入了解發現,所謂的畸零地,根本是兩塊相連,其中一塊還是面對馬路的土地,承租戶在民國82年7月前承租巷弄地,多年來卻無償使用旁邊面對馬路土地,市府把這兩塊地包裹為畸零地出售,承租戶具優先購買權,倆位議員質疑市府究竟要圖利誰?
市議員蔡淑惠指出,這塊被質疑的土地原是台南縣的縣地,縣市合併之後,轉為市府所有,土地總面積達93坪,其中60坪土地位於體育路43巷2號,由承租戶於民國82年7月21日前承租,多年來無償使用緊鄰的33坪面對大馬路的土地,現在市府準備將這兩塊地包裹為一塊畸零地出售。
市議員洪玉鳳指出,根據台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38條第1項第2款和第50條,土地承租人建有房屋者,讓受承租人,承租人不依規定承購者,得照現狀標售,但承租人有依得標價格優先購買之權。
洪玉鳳說,承租人承租的是位於巷弄60坪的土地,就算擁有優先購買權也是購買他所承租的土地,對於緊鄰土地在追繳占用補償金後,也只能承租,怎會連旁邊的土地也擁有優先承購權?
蔡淑惠說,位於巷弄的土地價值根本不能跟位於馬路的土地相比,現在市府不知為了圖利誰,把面對馬路33坪的體育路45號的土地,跟緊鄰的43巷2號土地,包裹為一塊地畸零地出售,因為台南市財產處分委員會成員完全沒有議員在內,缺乏監督機制,才會出現這種合法租地掩飾非法買地的違法情形發生。
洪玉鳳和蔡淑惠強調,依據建築法規,所謂的畸零地是建築面積小於13坪、寬小於13公尺,市府將體育路這兩塊面積達93坪的土地包裹為畸零地出售,是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