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停車費欠繳大戶 桃市府與執行分署聯手查扣車子

記者諶志明/桃園報導 2017-11-09 19:40

桃園市政府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聯手合作,在龜山區湖邊路及八德大和路查扣停車費欠繳大戶。

桃園市政府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聯手合作,今天分別在龜山區湖邊路及八德大和路查扣停車費欠繳大戶,其欠費分別高達為23.3萬(桃園市最大欠戶)及4.76萬元。

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桃園市路邊停車逾14日未繳費,經交通局二次催繳仍未依限繳納時,交通局將開立違規罰單300元,另再次發函通知車主限期30天內繳費,若逾期仍未繳費,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進行強制執行,抵扣當事人薪資或財產。

以往執行署針對欠費大戶會先針對當事人進行不動產及薪資抵扣,但往往因為當事人名下無財產導致執行成效不佳,而針對車輛等動產,也因為難以掌握車輛行蹤,無法查扣。正因為催繳、開罰、移送、查不動產、找動產…的程序冗長及困難,造成欠繳車輛到處趴趴走,相關單位也只能乾瞪眼,徒呼無奈。

桃園市政府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聯手合作,在龜山區湖邊路及八德大和路查扣停車費欠繳大戶。

桃園市政府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聯手合作,在龜山區湖邊路及八德大和路查扣停車費欠繳大戶。



11月8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拜訪市府,會議中副市長王明德與分署長吳義聰共同決議成立聯合稽查小組,透過交通局停車即時資訊系統通報桃園分署欠繳車輛位置,桃園分署執行官立刻執行扣車,若再不清償欠費,則拍賣車輛清償欠繳停車費。今日雙方通報機制甫上線,即查獲兩輛欠繳車輛,其中一輛是桃園市最大欠戶,欠繳金額高達23.3萬。

劉慶豐強調,為杜絕欠費歪風,交通局與桃園分署將持續巡查,讓欠費車輛無所遁形,目前優先針對「欠繳大戶前40名」、「追繳五年即將屆期」及「累計達1萬元以上」者移送強制執行。車主可利用桃園市多元繳費管道繳交停車費,切勿存有僥倖心態欠費不繳,以免遭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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