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新式公車亭 高度不符要重做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2017-11-08 11:35

桃園市區多處新式公車亭完工3個多月,卻有民眾反映LED照明燈不亮、未裝設LCD智慧屏幕顯示公車到站情形,市議員范綱祥要求市府追查疏失。(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桃園市區多處新式公車亭完工3個多月,卻有民眾反映LED照明燈不亮、未裝設LCD智慧屏幕顯示公車到站情形。市議員范綱祥表示,日前向交通局詢問延宕原因,得到的回答竟是因為法令修改的緣故,要求裝設LCD智慧屏幕後剩下的人行道淨高從1.9公尺改為2.1公尺,所以才需要全部重做,連已安裝的也要拆除重設。統計目前不符合法規的LCD智慧屏幕計有213座,每座造價7萬3,合計超過1500萬。

范綱祥議員說,細查了內政部營建署頒訂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16條第4項所訂之人行道淨高,早在民國98年即已訂定為2.1公尺,何來修法之說?若內政部所訂定的這套標準非屬法律義務,徒具參考性質,那市府又為何要全面修改?

「要求市府嚴查交通局是蓄意搪塞或行政過失,並對市民公開說明。」另外,針對履約遲延、變更設計等狀況,可能都無法向廠商求償,得要政府全盤吸收,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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