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交通部所提「民用航空法」修正草案,未來最大起飛重量達250克以上的無人機持有者,得註冊納管;操作最大起飛重量25公斤以上內無人機,得擁有證照才能使用。(圖/Pixabay)
源自於軍事科技產物的無人飛機,在民間以空拍機系列的發展,成為空中攝影利器,也成為人人都買得起玩得起的新興玩具。但隨之衍伸出來的操作安全、國安議題亦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課題。今(26)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交通部所提「民用航空法」修正草案,未來最大起飛重量達250克以上的無人機持有者,得註冊納管;操作最大起飛重量25公斤以上內無人機,得擁有證照才能使用。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此次「民航法」修正草案,以增訂專章方式完整規劃遙控無人機的管理制度,對提升飛航安全、無人機活動秩序均有助益,應加速推動。請交通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民航法的遙控無人機專章,除了規範無人機操作區域與責任相關規定外,就屬無人機持有註冊登記制、操作證照規定最受矚目。專章規定250克以上的無人機持有者,得註冊納管。公司、法人、政府機關等單位持有的無人機不論重量,都需要註冊。
民航法遙控無人機專章也導入遙控無人機操作證照制度,專章規定操作人操作最大起飛重量25公斤以上、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所有之遙控無人機或最大起飛重量1公斤以上不逾25公斤裝置導航設備之遙控無人機,應取得相關操作證後,才能得操作遙控無人機。
無人機飛行區域方面,民航法遙控無人機專章明訂禁限航區、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及高度400呎以上由民航局公告管理,其餘高度400呎以下由地方政府公告管理。操作限制部分,明訂一般民眾須在高度400呎以下、採目視操作、不得於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以及日出至日落間飛航等基本限制,政府機關(構)及法人等如有特殊需求可另外提出申請。另針對違規情節訂定對應罰則,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並得沒收無人機。
由於民航法遙控無人機專章,關於持有者登記部分,不少玩家反應規定太過嚴格,因此該法送進立法院審查時,會否再修改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