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前損失遭批求償不力 桃捷提出4點說明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7-10-20 21:43

桃捷公司向中央爭取營業前虧損金額,桃園市議員黃婉如質疑求償不力。

桃捷公司因受6度延宕通車造成嚴重的虧損,市議會曾做出決議要求向中央爭取賠償,多位市議員20日在議事堂上質疑桃捷公司態度消極,截至目前為止,中央到底該賠償多少?以及求償計畫進度究竟如何?一直交代不清楚,整個索賠過程只看到桃捷公司「節節敗退」,根本無法對股東及市民有所交代。

針對議員質詢,桃捷公司董事長劉坤億當場回應,有關通車延宕損失,交通部認為不應計算預期性收入,扣除該項目,評估完僅同意部分賠償費用,核算後目前訂定12.87億元。傍晚,桃捷公司再以新聞稿方式做出4點說明。

市議員黃婉如、謝彰文、劉勝全、范網祥等人,20日在桃捷公司工作報告與質詢中紛紛提出質詢,質疑桃捷公司根本就沒把向中央求償損失當做一回事。

議員們指出,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民國99年7月,資本額是30億,桃園市政府 (佔股 64.01 %)、台北市政府 (佔股 6.67 %)、新北市政府 (佔股 29.32 %)。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為交通部高鐵局設計規畫與興建,由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負則營運。在通車營運前因為機電問題不但延宕通車期程,而且還造成捷運公司財務嚴重損失。

在桃捷前任董事長提出的求償金額約在32億多元,為何到了在105年10月7日去函請交通部編列13.63億元 (更新桃捷公司102年6月至105年年底通車營運前籌備費用,不含營運利益損失) 預算補助款。106年5月12日再次去函更新,請交通部編列12.87億元,兩者之間相差懸殊讓人無法接受。

桃捷公司向中央爭取營業前虧損金額,桃園市議員謝彰文質疑求償不力。

桃捷公司向中央爭取營業前虧損金額,桃園市議員謝彰文質疑求償不力。



謝彰文直指桃捷公司根本就是「怠忽職守、混水摸魚」,整個機捷目前還在保固期間,到現在還沒有完全點收,不管是機捷該補充的用品或是備料,都應該由高鐵局、交通部來做補充,該維修的也應該負起責任來。

謝彰文認為,桃捷公司解釋已向交通部爭取,包括104年爭取7.48億、106年爭取7.12億,爭取到兩筆經費是很好,但這只是營運前相關設備所必需要購買,是由高鐵局委託桃捷公司代辦,並依採購法採買,桃捷再向高鐵局申核請款,並不是補助桃捷公司,更不是債務的折抵。因此質疑桃捷公司在爭取營運前虧損的態度消極到讓人無法忍受。

傍晚,桃捷公司以新聞稿方式做出4點說明:

1.桃捷公司於民國99年7月成立,資本額30億元。原本預期102年6月通車營運,但因為交通部工程施工整合問題,造成6度延後通車期程,因此桃捷公司於105年6月預估通車前,以營運淨支出14.55億加上22億預期營業收入,損失計36.55億,行文交通部請求編列營運前虧損補助,交通部表示將代位求償。

2.105年10月7日,立法院第九屆第一會期交通委員會,認為代位求償之路漫長,交通部具體表達應調整為實際支出重新試算,考量桃捷公司已於106年2月2日試營運,故於106年5月12日發函交通部,請求編列12.87億營運前虧損補助。

3.除了極力爭取營運前虧損補助外,本公司於105年度前已向交通部爭取7.48億元、106年度爭取7.12億元,合計共14.6億元經費,作為營運通車安全性及提升服務面向、購買維修消耗性物料、設施設備改良及改善、增購系統升級營運所需設施設備等。

4.桃捷公司積極辦理向交通部爭取12.87億營運前虧損補助外,並希望交通部納入土開效益一併考量,以健全桃捷公司財務結構,以達永續經營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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