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副市長游建華為參加106年全國運動會的桃園代表隊選手授旗。
106年全國運動會即將在10月21日於宜蘭揭幕,桃園市代表隊計有792人參加32個競賽項目,為鼓勵選手創造佳績、旗開得勝,桃園市政府17日特別在體育局舉辦授旗典禮,由副市長游建華親自主持,除為選手們加油打氣,並期勉奪得佳績,為桃園爭光。
106年全國運動會桃園市參賽隊職選手共計792人,參加的項目計有田徑、游泳、水球、射箭、田徑、羽球、手球、舉重、籃球、保齡球、拳擊、輕艇、卡巴迪、自由車、馬術、擊劍、高爾夫、體操、曲棍球、柔道、空手道、划船、橄欖球、射擊、棒(壘)球、軟式網球、桌球、跆拳道、排球、角力、網球、現代五項、鐵人三項、武術等32個項賽事。
副市長游建華表示,桃園持續為打造體育大市而努力,除完善各項體育設施,推廣全民運動,更積極發展競技運動,致力於推動「桃園市菁英運動選手培訓計畫」、「全國運動會奪金培訓計畫」、「桃園市重點運動種類訓練資源充實計畫」、「桃園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補助金」以及「桃園市優秀運動員醫療服務計畫」等五大培育計畫,期有效培訓及照顧選手。
近年來,桃園市選手參加國內外體育競賽屢獲佳績,甫於今年8月舉辦的2017世大運,本市選手即獲得4金8銀2銅的成績,表現優異,其中奪金的田徑-鄭兆村、體操-李智凱、跆拳道-蘇佳恩,奪銀的跆拳道-莊佳佳及黃鈺仁等,都是本次106年全國運動會桃園市代表隊選手。
桃園市政府副市長游建華為參加106年全國運動會的桃園代表隊選手授旗,由體育局長夏金興代表接受。
游建華說,將依「桃園市參加全國運動會績優選手教練及團體獎勵要點」核發獎勵金,個人項目前三名獎勵金分別為25萬元、10萬元及5萬元,團體項目前三名為12萬元、6萬元及4萬元;另依據「桃園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個人項目,獲得前三名的選手每人可連續2年每月分別享有2萬、1萬2,000元、8,000元的補助金;團體或接力項目,獲前三名選手每人可連續2年每月分別享有1萬2,000元、8000元及6000元的補助金,期透過各項獎勵,鼓勵選手獲得佳績。
體育局夏金興局長表示,桃園市將接棒辦理下一屆全國運動會,市府體育局為籌辦108年全國運動會已全面啟動,將於10月21日至23日率領籌備團隊前往宜蘭觀摩,汲取賽事辦理經驗,此外市府也將投入更多資源,讓選手能無後顧之憂,專注於訓練,期待選手在108年能有地主優勢,目標為桃園拿下全國排名前3,並預祝各位選手於106年全國運動會拿下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