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美華里發生縱火案,案發現場一片狼藉。(記者陳寶印攝)
發生在十月十日雙十國慶日的大溪區美華里因感情因素而發生的縱火案,造成當地一片嘩然,大溪警分局十六日宣布破案,曾姓嫌犯自知無法躲藏後,在家人和律師的陪同下向大溪警分局投案,警方偵訊後依殺人未遂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大溪警分局三層派出所是於十月十日下午二時二十分接獲大溪消防分隊的轉報,表示美華里聖地亞哥社區旁一處農舍有人被火燒傷,經員警到場了解,為羅姓女子(五十八年次),身上有大面積燒傷,由消防隊送醫療治療。由於傳出係曾男事先預謀,加上二人是男女關係,引起當地議論紛紛。
警方說,經查訪當日羅女係與數名友人前往曾姓嫌犯(四十四年次)位於美華里聖地亞哥社區旁的農舍聊天,曾男不在,後來羅女與曾男相約在下午一時五十分許見面後,兩人即在農舍旁的廚房內談判,其他友人在農舍內消遣,羅、曾二人疑似一言不合,加上有債務糾紛,曾男在氣憤下,竟往羅女潑灑汽油並點火,造成羅女身上遭火吞噬,但曾男不為所動,在潑灑後即徒步迅速離開現場。
羅女身上起火後,因無法忍受大聲呼叫,農舍內友人聽聞後趕緊前往查看,發現羅女身上全遭火燒,於是趕緊幫忙滅火,但火勢太大,根本無法撲滅,才通知消坊隊到場救護。
轄區三層派出所接獲消防隊轉報後,立即前往處理,而羅女則因傷勢十分嚴重,送往龜山林口長庚醫院急救治,由於身上有多達百分之六十的灼傷,生命垂危,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急救中,而警方也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進行偵辦,並動員人力全力搜索積極查緝曾男到案,積極過濾曾男可能去處及逃逸地方,並透過曾男家屬、友人全力聯絡曾男,策動投案。
曾男自知無法逃逸,十五日下午五時許,由家人、律師陪同主動到大溪警分局投案,曾男到案則稱,當日他與羅女因撥打電話未接問題發生爭吵,當時他正在焚燒枯葉,羅女跨在火中間,稱你把燒死我好了,但受不了自行跳開,而後自行將放置在一旁的汽油往身上淋,沒想到就燒起來,不是他潑汽油點火的。
警方對於曾男的供詞不足採信,偵訊後十六日依殺人未遂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