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拉皮街景煥然一新 桃市補助受理至10月底止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7-09-30 13:56

大溪區中山路46號辦理老屋整建施工前(左)和完工後的風貌。

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老屋整建的大溪中山老街5案中,有3案獲得通過並在9月間完工,市府住宅發展處30日表示,3戶皆以復原舊有風格進行修繕,使原建築物立面油漆斑駁、磁磚毀損的情形獲得改善,表面生苔及空調設備、水電管線外露也經裝修重整有了全新的樣貌,街景煥然一新。

住宅發展處指出,獲得補助進行重新整建(老屋拉皮)的3戶是大溪區中山路37號、39號及46號,分別獲得65萬元、61萬元及42.1萬元的整建維護補助經費,其中最值得鼓勵的是中山路46號頂樓違建,也在這次整維補助而拆除,後續由市府住宅發展處辦理驗收事宜。

住宅處說,都更整建維護補助每案額度以整建維護總經費之45%為限,但申請基地位於桃園市政府公告之整建維護策略地區,如大溪老街保存區等,得提高至75%。住宅發展處亦於今年6月份新增公告「大溪區仁義里」及「楊梅區富岡火車站」2處整建維護策略地區,以鼓勵該地區持有建築物之民眾踴躍申請。

另外,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經費補助項目,包含「規劃設計」及「實施工程」經費,補助範圍以屋齡達15年以上的合法建築,且符合「獨棟或連棟式建築物連續三棟以上」、「三層樓以上之集合住宅與緊鄰建築物各一棟以上」或「六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其中之一條件者,都可遞件向市府申請。

若合法建築物係屬「位於桃園市政府公告之整建維護策略地區」、「因風災、火災、地震或爆炸,致受損害」或「四或五層樓集合住宅僅增設昇降設備」之情形,則不受上述屋齡之限制,並得以一棟為申請單位。有意辦理者可依實際情形向市府提出送件,今年度受理期限至10月31日止,有需求的民眾歡迎踴躍申請。

住宅處表示,考量民眾對申請都市更新補助之程序和法令不熟悉,市府設有自主更新輔導團,提供專業諮詢和協助,若民眾想進一步了解補助內容,可逕洽桃園市自主更新輔導團(聯絡電話03-3363898),或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公告受理「106年度本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查閱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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