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簽下去留營誘因 國防部提高戰鬥部隊加給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9-27 16:59

國防部27日表示,奉總統指示,為招募國軍優質人才並提升留營誘因,如實反映作戰部隊官兵工作執勤辛勞,國防部陳報行政院「戰鬥部隊加給」調整案已奉核定,並自10月1日起發放。(圖/總統府Flickr)

在台灣凡是入營服兵役的義務役役男都曉得,新訓時都會有長官遊說,希望以穩定的薪資…等誘因,希望役男改簽服役4年的志願役。國防部今(27)日表示,奉總統指示,為招募國軍優質人才並提升留營誘因,如實反映作戰部隊官兵工作執勤辛勞,國防部陳報行政院「戰鬥部隊加給」調整案已奉核定,並自10月1日起發放。

國防部表示,本次加給調整主要是第一階段戰鬥部隊加給於104年4月1日核發後,考量聯合作戰編組與實際執行任務需求,將陸軍兩棲偵察營及化、工、通等部隊,納入第二階段戰鬥部隊加給發放對象,以改善基層人力不足,並延攬更多優秀人力投身軍旅。

國防部表示,此次「戰鬥部隊加給」調整,兩棲偵察營、海軍海鋒中隊艦艇等連級單位,核發加給5000元;陸軍化、工、通、陸戰隊偵搜中隊、空軍機務分隊等連級單位,核發加給3000元。國防部估計此次「戰鬥部隊加給」調整今(106)年度(10~12月)所需預算約新台幣3.2億多,107年度所需預算共計約12.8048億元。

國防部表示,後續將依據行政院指導,針對人力資源運用、薪資結構及相關配套措施等,參酌先進國家軍人待遇標準,多方蒐整數據及可行方案,納入定期檢討機制,俾適時調整各項加給,鼓勵優質人力長留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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