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資料照)
一名任職於全聯分公司的羅姓員工今年在工作中猝發顱內出血,送醫後不治,家屬懷疑發病是過勞導致。對此,勞動部職安署中區職安中心已取得相關出勤紀錄調查中,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也主動協助家屬進行職業病認定相關程序,及與雇主進行勞資爭議調解會議,目前雙方暫無共識。市府將視家屬需求持續提供協助,對於該分公司未詳實記載羅姓員工延長工時出勤情形,將依違法次數依法裁處,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法令。
勞工局表示,該名任職於全聯分公司的羅姓員工今年5月1日在工作中猝發顱內出血,送醫不治;市府今年7月已受理員工家屬提出的勞資爭議調解案,主要訴求為給付職業病死亡補償、延長工時工資等相關費用,並要求全聯分公司提供出勤紀錄及監視器錄影畫面,以利進行職業病認定。
勞工局除協助家屬進行職業病認定相關程序,並於8月2日安排羅姓員工家屬與雇主進行勞資爭議調解會議,但因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調解不成立。市府已請職業災害個案管理人持續關注協處。
另外,勞動部職安署中區職安中心已於5月2日接獲全聯分公司通報,多次派員至該分公司,實施疑似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過勞)案件調查,6月9日初步評估本案未具「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所稱工作負荷過重的要件。
然而,本案家屬質疑全聯分公司出勤紀錄造假,指稱羅姓員工有嚴重超時工作情形。勞動部職安署中區職安中心並於8月10日會同市府勞工局再前往現場實施勞檢,檢查結果發現,該分公司未詳實記載羅姓員工延長工時出勤情形,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規定:「未詳實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依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勞工局後續將依違法次數進行裁處,並督促該單位落實法令。
此外,勞工局也告知要求該單位,出勤紀錄為雇主核發勞工薪資及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參考依據,為避免勞資雙方對於計算工作起迄時間發生爭議,雇主應依規定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並詳實記載勞工實際出勤時間至分鐘。
勞動部職安署中區職安中心並已於8月11日重新啟動疑似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過勞)案件調查,現場訪談數位羅姓員工同事,瞭解其工作加班概況外,也已聯繫家屬提供羅姓員工平日出勤時間交叉比對,以確認其工作實況,作為疑似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過勞)案件調查認定依據;有關羅姓員工患有高血壓從事低溫作業部分,中區職安中心亦已收集其進出低溫作業場所的頻率、工作時間及低溫環境狀況,將一併送職業專科醫師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