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維基百科)
為保障民眾健康及提升環境品質,屏東縣政府環保局研擬「屏東縣發展低碳城鄉自治條例」草案,將陸續推動多項管制措施,其中老舊二行程車輛也將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政策,鼓勵民眾加速淘汰,初步研擬將於110年起限制於本縣使用,惟此項政策尚未通過,目前仍在草案研商階段,後續會辦理公聽會廣納民眾意見,研訂完整配套管理措施並取得民意共識後才會立法實施。
環保局表示,全國各縣市已陸續針對高污染二行程機車進行加強管制措施及訂定相關空氣品質淨區之限行規定。行政院環保署也公開表示期望民眾能減少使用、加速淘汰,並已公告逐年降低淘汰補助費用,109年起將不再提供淘汰二行程機車相關補助獎勵金。
環保局指出,二行程機車是主要移動污染源之一,由於老舊的二行程機車常因車輛排煙燃燒不完全而產生明顯的青白煙及難聞的油臭味,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中,碳氫化合物(HC)是四行程機車的16倍,一氧化碳(CO)是四行程機車為2倍,尤其還有細懸浮微粒PM2.5的排放,都將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的危害。
為鼓勵民眾加速淘汰高污染二行程機車是政府希冀之目標,各縣市已開始陸續研擬相關使用二行程機車之落日條款,屏東縣環保局強調,目前縣內二行程機車約尚有六萬輛,未來「屏東縣發展低碳城鄉自治條例」關於二行程機車使用落日條款,將會參照中央制定法規規定標準、參考鄰近縣市之各項作法,廣邀產官學各界代表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擬定完善各項配套措施,經過屏東縣議會審議通過後,才會公告執行,並呼籲民眾能配合政府政策加速淘汰高污染車輛,多多使用低污染交通工具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