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稽查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國內大廠南僑、毛寶、花仙子、藍寶皆有洗潔產品標示不符規定,目前各地衛生局均令違規廠商限期改正,並依法處辦。(圖/衛福部食藥署)
為維護消費者使用食品用洗潔劑衛生安全,衛福部食藥署(簡稱食藥署) 在今(2017)年4月至5月期間啟動全國性「食品用洗潔劑稽查抽驗專案」,會同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量販店、超市、食品材料行等販賣業及餐廳、小吃、夜市等餐飲業銷售、使用之食品用洗潔劑進行標示稽查及抽驗。總計稽查236件產品標示,61件不符規定,其中國內大廠南僑、毛寶、花仙子、藍寶皆有洗潔產品標示不符規定,目前各地衛生局均令違規廠商限期改正,並依法處辦。
據食藥署公布的違規名單,南僑化工的水晶肥皂食器洗滌液體,違規未標示全部主要成分;花仙子企業的潔淨大師洗碗精,違規項目為主要成分未以化學名稱標示(如椰子油界面活性劑、椰子油脂肪酸衍生物);獅王家品的藍寶洗碗精(柑橙薄荷香),違規項目為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主要成分標示「食用級」香料);毛寶的米精萃洗碗精、小蘇打洗碗精,違規項目為主要成分名稱未完整標示(皂);毛寶另一款產品天然洗淨劑(熱水瓶/開飲機)的違規原因為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品名宣稱「天然」、宣稱「食品級」檸檬酸)。
此外,楓康一滴淨蘆薈多酚食品用洗碗精-檸檬,也被查出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標示歐盟認證 (歐盟法國ECOCERT 100%全成分認證標章));台灣屈臣氏進口的歐芮坦蔬果碗盤清潔液,違規項目為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食用」小蘇打,自然分解「無毒性」,「天然」安全無疑慮)。
食藥署表示,此次食品用洗潔劑稽查專案,常見違規項目多是未以中文標示主要成分之化學名稱,及宣稱「食品級/食用級」、「天然」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食藥署指出,食品用洗潔劑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7條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品名、主要成分之化學名稱、淨重或容量、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製造日期、適用對象或用途、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或警語、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其標示宣傳並應符合同法第28條規定,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食藥署也表示,廠商出品的食品用洗潔劑,若違反上述規定,廠商應限期回收產品改正,食藥署或各地衛生局可依違規情節,處罰廠商新台幣4~400萬元罰鍰。南僑、毛寶、花仙子和屈臣氏均表示,食藥署查獲的標示不合格產品已改正完成,目前主要通路販售的產品標示都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