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文簽署教育團協 保障教師權益
景文科技大學從民國79年創校至今已經有27年時間,雖然面臨少子化、高等教育容量過剩、技術人力供需失衡等嚴峻的考驗,還是一本辦學初衷,發揮技職教育的辦學特色,而為了近一步保障教師權益,經過三年、至少十二次的正式協商會議後,景文科大7月11日上午與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辦理正式團體協約簽署儀式,現場由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以及教育局副局長黃靜怡、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合作科科長劉政彥等人共同見證。
景文科大校長洪久賢表示,根據團體協約內容,教師的本薪、學術研究加給將比照公立大專院校標準,另外教師的鐘點費、導師費、年終(績效)獎金也都有明文規定。
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鄭建信指出,雖然從民國100年5月1日起,各級公、私立學校教師均可依《工會法》組織並參與工會,與雇主進行工作條件協商,但成效不彰,這次景文科大能達成團體協約簽訂,穩定教師工作條件,也開啟了教師工會勞動新頁。
因此教育團體協約不僅對景文教師更有保障,其實也將提供學子更優質的受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