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淨又乖巧」 南市社會局邀公車司機友善導盲犬
對於身障者而言,建構友善無障礙的社會環境,是他們參與社會時不可缺少的重要條件,日前媒體曾報導有導盲犬及訓練犬進出公共場所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因被誤是寵物犬而遭到拒絕的事件。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為保障與鼓勵身障者進行各種社會參與活動,特別在今(2017)年7、8月份,邀請本市府城、興南及新營等客運之司機辦理六場認識導盲犬及身心障礙權益宣導活動。
社會局邀請「財團法人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與「臺灣導盲犬協會」為本市公車司機進行宣導並教導認識導盲犬,曾經服務過視障者與導盲犬的司機阿財分享:在服務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一位年輕的視障者和陪伴的導盲犬,原本他也擔心導盲犬上公車後會對陌生人吠叫,但是後來發現導盲犬非常友善,只是靜靜的陪伴主人,專業的引導主人上下車,既乾淨又乖巧。阿財也分享,因為感受到身障者的不便,他會特別等狗狗與視障者都就坐定位後才開車,並提醒車內乘客不要干擾導盲犬,也貼心提醒乘客在人多時要小心不要踩到導盲犬。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許乃文科長表示,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規定,導盲犬在訓練及執行工作時可以自由出入公共場所、營業場所及大眾運輸工具,若未有正當理由而任意拒絕導盲犬出入上述場所,依法最高可裁處5萬元,希望民眾能善待視障朋友與導盲犬,共同營造友善環境。若於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包括餐廳、市集攤販)、大眾運輸工具及公共設施之負責人、業者或使用人等,拒絕工作或訓練中之導盲犬及幼犬自由出入,或附加出入條件,如收取清潔費、限制於店內特定空間等,將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須接受4小時講習。期盼大眾多認識與了解導盲犬,希望能藉此提高大眾對於導盲犬與身障者權益的認識與尊重,共同攜手維護身障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