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日前發生一起警察局長一夫當關擋陳情民眾並嗆議員事件,國民黨團27日召開記者會,批評警察局長黃宗仁自作聰明踰越法定角色,更質疑議長動用警察權的適法性。民進黨團則對於警察局長黃宗仁及其他警察同仁勇於任事的行為表達肯定。
國民黨團發言人蔡育輝指出,太陽花學運時,民進黨立委都可帶著民眾進入立法院,6月23日陳朝來議員只是帶著要求降房屋稅民眾進入陳情,他在旁幫腔,警察局長黃宗仁卻嗆他。依據議會旁聽規則第5條:『違反本規則而不聽勸阻者,在本會主席指揮下,警衛人員得令其離場』,為何是動用警察權?台南市議會在無法源依據下動用警察權就是違法,黃宗仁動用警察權就是濫權擴權。
洪玉鳳議員表示,國民黨團為維護市民權益跟民進黨發生肢體衝突已不是第一次,她們被民進黨議員打時警察權可曾介入?這次大會衝突,警察局長黃宗仁還到處傳他一夫當關的Line,塑造他的英雄形象,黃局長可知何者該為,何者不該為?
林燕祝議員說,警察同仁辛苦大家都了解,但台南市從沒發生過警察介入議會,議長不了解議事的規則與規範,卻要由警察來扛這責任是不應該的,根據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只有檢察官在偵辦刑事案件才有調度權,議會當天的民眾爭的只是民生降稅權,不是現行犯,議長怎會動用警察權,黃局長可知自己違法嗎?相信未來還會有爭議事件,請黃局長面對同樣情況,也要有同樣保護國民黨議員的做法。
蔡淑惠議員表示,警察局長進入議會不是要保護議員的嗎?怎會嗆議員呢?請黃局長把角色身分做好,不要搞錯身分。
盧崑福議員說,國民黨只要有動作就被民進黨譴責為暴力,民進黨議員打人卻一點事都沒有,這是黑道治國嗎,全國只有台南房屋稅回溯15年增稅,市民為自己爭權益何錯之有,警察局真要介入就公平處理不要兩種標準。
議會祕書長郭伊彬則解釋說,議長叫警察是口誤,因為她一開始都說警衛在哪裡,後來說警察指的還是在叫警衛。
民進黨團總召李退之表示,台南市議會自縣市合併以來,每次召開議會定期會或臨時會,議事組都會先行行文給每位議員,文中必提及「請警察局於會議期間派員維持會場內外安全和交通秩序」,此一慣例,就連國民黨籍李全教擔任議長期間,亦比照辦理。
李退之表示,陳朝來議員率民眾前往議場旁聽會議,擴大市民朋友的公共事務參與,值得肯定。但於當天會議過程中,該群旁聽民眾除喧嘩叫囂、更拍打旁聽席壓克力板,甚至欲非法衝入議場、影響議事進行,在這種情況下,任一警察人員挺身而出,是基於其維持社會秩序、執行任務之職業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