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桃市行政園區搬遷 民代建議地院舊址設為第二行政園區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2017-05-31 19:36

市議員黃景熙認為,桃市行政園區搬遷不可行,建議將附近地院舊址設為第二行政園區就可。(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桃園司法園區落成啟用,遷移後留下來的地院舊址何去何從?市議員黃景熙上午市政總質詢強調,他的問政理念是「是棕線捷運優先、反對行政園區搬遷!」目前市府行政園區已經不敷使用,現在機會來了,司法園區已經搬遷,建議應開闢為第二行政園區,也是桃園區市民所期待;另外,針對桃園區內普遍發現土地公廟無法接水電問題嚴重,原因是土地公廟需蓋在宗教用地上,但因地目不符衍生無法接水電問題,現在雖以土地公廟為既成建築物即可申請裝水電,但還是請法務局儘速完成修改許可辦法。

市議員黃景熙指出,市政府行政園區升格後,因不敷使用,已經有多個局處分散在府外辦公,無法做到便民服務,之前一度聽過要重新規劃新的行政園區,他個人則堅決提出反對市府搬遷計畫,也是他的問政念理念。

黃景熙議員說,現在機會來了,新的司法園區已經落成也完成搬遷,建議將舊的司法園區規劃為「市政府第二行政大樓」提供市民一個完整服務環境。

桃園區有許多土地公廟,卻因為法規問題,普遍存在無法接水電問。黃景熙市議員表示,土地公廟需蓋在宗教用地上,但大都因地目不符無法申請請照,衍生無法接水電問題。

黃景熙議員說,現在市府雖已將92年6月以後不適用接水電的問題,經都發、建管、民政、法務等單位協商後,裁示只要是土地公廟不管哪一年興建都可以接水電,也建議應要求法務局盡快修改許可辦法。

市議員黃景熙今天還提到,自91年擔任議員至今,歷經朱立倫、吳志揚兩任縣長,歷次議會都喊出桃園施政「重南輕北」,但是鄭文燦施政後兼顧南北、東西發展,桃園區很多建設迎頭趕上,「兩年的施政已經超過前十年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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