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舊北門分行都更程序未完成 北市:後續視文資審議結果辦理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7-05-30 15:09

台北市政府(圖/資料照片)

媒體所載彰銀舊北門分行都更案程序尚未完成,後續仍需配合文資審議結果辦理相關作業。都發局表示,本案係於96年9月21日經都委會公告劃定更新單元,事業計畫於102年2月24日召開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第125次會議修正後通過,103年2月13日核定發布實施,但權利變換計畫尚未送市府報核,因此尚未完成都更審議程序。

市府表示,為因應都更案範圍內涉及文資一事,除長久以來在既有機制中設置文化局幹事參與都更審議之外,也已陸續修訂相關SOP機制。都更案若涉文資議題,在自劃更新單元作業須知中,涉古蹟歷建及其它類目文化資產或尚未經審議未具身份的「列冊建物」,需徵詢文化局意見。在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階段,幹事會及審議會均邀集文化局幹事參與審議。目前也正在修訂事業計畫範本,擬在事業計畫送件前,即需函詢文化局,釐清更新單元內除古蹟歷建外,是否還有一般民眾無法查詢,未公開的文化局列冊管理建物。此外,因都更法定審議程序較繁複,審議程序中,也有可能又產生新的文資列冊,因其非屬公開資訊,無法隨時查核,都發局也將與文化局就此部分重新檢討相關SOP。

都發局強調,都市再發展過程中一定要重視文化資產,以確保在都市開發下被提名之文化資產或文化景觀得以被保存維護。都更處也表示,都更審議公開透明,絕無互踢皮球及黑箱審議之情事。本案都更程序尚未完成,後續送權利變換計畫時,將配合文資審議結果辦理相關作業,另市府亦將會同文化局,重新檢視SOP,以避免類此情形再次發生。

而文化局則表示自去年7月27日修訂公告之文資法,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去做文資提報。只要他看到覺得有價值,提報後委員認為有價值就先列冊,列冊完半年內送文資會審議,決定是否給身份。這是過去列冊所沒有規定的,所以有關於過去類此列冊與是否解列部份及對都更進行中案件必須全面調查審視檢討。

在目前法令尚未完全配套下,文化局認為貿然進行公告列冊名單,恐發生一波「偷拆」,又列冊而不具實質身份時並無罰責嚇阻,對文資保存無益,會先跟文化部反映溝通後,建立完善的機制,以抑制意外的發生。

另文化局提醒,公有資產若有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部份,依新訂文資法條文,此部份文化局已發函各單位、機關重新審視,依法重新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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