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檢舉獎金幫林佳龍澄清? 議員:這是獎金還是「封口費」?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7-05-25 18:03

力勤農產公司涉嫌販售過期肉事件至今案情仍未確定,台中市政府已發給檢舉人吹哨獎金,市議員李中25日在議會質詢指出,衛生局查辦食安如「急驚風遇慢郎中」,發獎金卻比誰都快,而更令人納悶的是,市府派與檢舉人連繫的人員並非主管食安業務的食藥科長,而是市長林佳龍親信的醫管科長,所談的盡是如何發獎金及替林佳龍撇清與業者的關係,讓他不得不懷疑,市府發出的這筆錢,到底是獎金?還是「封口費」?

對於「封口費」的指控市府衛生局回應說,鼓勵檢舉人揪出不法發放吹哨者獎金,從中央到地方都有明文規定,市長林佳龍對於力勤食安事件非常重視,於今日發放兩起食安事件檢舉人吹哨者獎金,乃獎勵這兩案檢舉人主動檢舉、且證據充足並積極協助政府辦案,貢獻良多,雖然力勤案還在偵辦中,尚未判決,未能頒發食安檢舉獎金,市府仍先依法頒發吹哨獎金350萬元,希望即時遏阻無良商人危害社會。所謂「封口費」的說法,對檢舉人與認真工作的同仁,有欠公允。

台中市4月21日爆發力勤農產公司涉嫌販賣過期肉品的重大食安事件,市府遲至4月26日才聞訊到力勤公司稽查,除了查扣庫存過期肉,開了兩張各600萬元罰單,卻查不出過期肉流入市面,反而別的縣市查到,所以國民黨及超黨派議員質疑市長與業者關係良好,市府包庇業者。而就在風波稍微平息時,市府在25日上午頒發吹哨者獎金給檢舉人,為此市議員李中在議會質詢,痛批市府根本不關心消費者健康權益,一心只想要讓這件事趕快落幕。

李中說,高雄查「蝦味先」過期食品、台北查維格鳳梨酥、查正露丸,都是雷厲風行,只有台中在查力勤過期肉事件讓民眾有種「急驚風偏遇慢郎中」的感覺,力勤公司前員工自4月21日向衛福部檢舉,又在4月28日到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主動要求做筆錄檢舉,直到5月4日在爆料公社舉發該公司長期販售逾期多年的黑心肉品後,臺中市衛生局才展開消極的查緝作為,未於第一時間向檢舉人索取相關資料,讓該公司有充裕的時間進行相關事證的處理。李中表示,相較於高雄與台北查緝食安的雷厲風行,臺中市政府的反應與作為令人不解。

李中說,檢舉人述及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洪美智曾致電給他,討論如何發給檢舉獎金。洪科長負責的是醫療院所相關事務,要連繫也應該派食藥科才對,怎麼會派醫管科?是不是因為林市長授命?洪科長越俎代庖之舉啟人疑竇;且其致電檢舉人時僅表示有去追查,完全沒有向當事人詢問或索取相關資料。市府發給檢舉力勤過期黑心肉品的檢舉獎金350萬元,並要求檢舉人否認曾說林佳龍市長與力勤公司董事長是好友,所以他不禁懷疑,這筆獎金不是獎金,反倒像是封口費。

衛生局長呂宗學在李中當面質問下表示,近日他有與檢舉人電話連絡,確有告知將發給獎金,但是是否要「公開澄清林市長與力勤公司梁董事長並非好友」,這是檢舉人主動提出的,並非市府要求的。

至於為何不派食藥科而派醫管科去連繫檢舉人,呂宗學答覆說,因為先前食藥署要求市府到台北開會協調,因為洪科長「比較認識」,所以就派副局長帶洪科長北上,以至於後來連繫檢舉人也是由洪科長連繫。

對於衛生局長的答覆,李中肯定呂的老實,但不能接受呂所說的理由,李中還說,力勤公司老闆的太太所成立之「奇葳」公司已在105年7月6日註銷登記,力勤卻仍然能夠在105年12月28日出貨196噸給奇葳,而奇葳再將這些過期肉品出貨給下游業者,這中間的大漏洞,只查力勤與旗下企業當然不會被發現。本案檢察官仍在查核中,似乎還沒後續作為,衛生局此時急著發給獎金,萬一業者申訴成功,該怎麼善後?

呂宗學說,力勤公司涉嫌販賣過期肉品,有查扣到過期肉,罪責已經確定。

李中表示,衛生局與檢舉人聯繫,不索資料談獎金,不問案情卻談公開場合如何替林佳龍市長撇清與力勤老闆的關係,這樣荒腔走板的作為,衛生局究竟是以民眾的食品安全為重,還是以林市長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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