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政策再轉彎,農委會表示禽場業者仍可重複使用塑膠籃盛裝禽蛋。但須遵守鋪上瓦楞紙等一次性「耐磨性的厚襯底」、清洗消毒乾淨等原則。另外散裝蛋籃也得要貼上可以查出產地的追溯條碼QR-CODE才行。(圖/YouTube)
農委會2016年12月24日實施「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規定散裝蛋不允許使用塑膠籃盛裝,得使用紙箱或其他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才行。之後農委會防檢局一度改成,只要遵守用一次就丟原則,盛裝禽蛋的塑膠籃也是一次性包材。但今(24)日傳出防檢局與業者協調後,決定禽場業者只要遵守鋪上瓦楞紙等一次性「耐磨性的厚襯底」、清洗乾淨等原則,還是可以重複使用塑膠籃盛裝禽蛋。
今(24)日農委會與台北市蛋商公會聯合召開「散裝雞蛋溯源安心看得見」記者會,全面推動「散裝雞蛋溯源標示管理制度」,未來散裝雞蛋必須在裝載容器外箱黏貼雞蛋溯源標籤貼紙。由於記者會中是拿塑膠籃示範,因此外界好奇「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政策,是否又有調整。
台北市蛋商同業公會理事長高傳謨表示,之前與防檢局的協調中已確定,考量環保、衛生等因素,禽場業者仍可重複使用塑膠籃盛裝禽蛋。但須遵守鋪上瓦楞紙等一次性「耐磨性的厚襯底」、清洗消毒乾淨等原則。另外散裝蛋籃也得要貼上可以查出產地的追溯條碼QR-CODE才行。
防檢局表示,之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對於禽蛋使用一次裝載容器或包材的規範不足,上個月與業者再開協調會,最後防檢局同意禽場業者使用塑膠籃裝載禽蛋,但必須清洗乾淨,且鋪上瓦楞紙瓦楞紙等一次性「耐磨性的厚襯底」。
農委會也表示,等6月底勸導期屆滿後,一旦發現禽場業者未依規定遵守盛裝禽蛋相關規定,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