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究竟有沒有毒? 專家:適量攝取無毒性
傳統觀念認為味精恐帶有毒性,吃太多會引起身體不適,為了解開這大半世紀的謎題,食藥署邀請台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葉安義特聘教授,臺灣國際生命科學會張月櫻秘書長,向民眾解釋味精用處,解答在使用味精上的疑惑。
毒又指健康的風險,毒理學家以每日容許攝取量,簡稱ADI,解釋每個物質的健康風險高低,若ADI值愈高,表示每日可以攝取量較高,換言之,健康風險就越低,像是水的毒性很低,除非沒有限制的飲用,就可能造成死亡,否則正常飲用水,並無任何毒性。
味精學名稱L-麩酸鈉,由日本的化學家池田菊苗博士從海帶浸泡液中分離出來;聯合國組織FAO/WHO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安全評估,給予L-麩酸族的ADI值是沒有特定值,顯示此物質毒性低,只要適量使用,並不會對健康造成傷害,且就算懷孕,母體中的麩酸也不會影響到胎兒,雖有專家委員會仍呼籲要小心味精在嬰兒食品運用,但像歐盟和美國都有類似結論,因此仍可放心使用味精。
但仍有部分人食用味精後一小時,出現口渴、脖子、上肢等部位灼熱或發麻感、頭痛等症狀,又稱味精症候群或中國餐館症候群,屬於食品不耐性,專家認為比起過敏反應可能會致命,食品不耐性,只要少吃、不吃、混吃或營養療法,就能有效改善。
雖味精已被國際確認無害,製造方法也認定為天然,但在料理上常用的量為0.1至1.0%即可,切記不要過量,因食材本身已含有的L-麩酸,加上若含有味精的L-麩酸類物質和核甘酸類物質混和,恐有加成作用,會使鮮度增加數倍,反會使過敏族群症狀加劇。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news/article/3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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